从_以法治国_到_道德自律_法家的发生逻辑与理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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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法律从“以法治国”到“道德自律”———法家的发生逻辑与理解方法侯铭峰(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山西大同037009)摘要: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法家认为,未来的社会制度有两种相互联接、特征各异的实现形式。一是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即“以法治国”,那时,法是国家治理社会的一种特殊规则,法律替代道德,法律规范社会认知、社会情感和社会风俗。二是法治秩序的高级实现形式,即“道德自律”,那时,法律规则在社会生活中逐步转变为人们不加思考的个体习惯,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法家的法治理论具有特殊的存在价值

2、,其局限与不足也是十分明显的。关键词:以法治国;道德自律;法家;发生逻辑中图分类号:D92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645(2014)05-0079-051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以法0引言治国”在我国历史上,法家以变法闻名,对其变法的法家所主张的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理论和实践研究,历来都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然是———“以法治国”。那时,法律是国家治理社会而,关于法家对未来理想社会制度的设计,却很少的一种特殊规则,法的特殊性是树立法的优位性有人重视。法家浓厚的功利主义取向和实用主义[1]257和社会实效性的

3、基本前提,假使还有与法并存、平色彩,常常使人们忽视了其理想主义的层面。行发生作用的其它规范,诸多规范的差别和评价实际上,法家对社会制度的设计,作为对未来美好视角、方法的不同,会引起人们价值观和评价标准社会前景的设想与展望,是其变法运动的内在依的多元化,造成激烈的价值冲突,甚或从其它视角据与基础,反映了其对社会发展的理性思考,潜藏对法加以激烈针砭、评析,危及法的优位性和地着许多独特的看法和深邃的认识。位、危及法治本身。因此“治小,国大。”(《商君书众所周知,法家人物大都往往既是战国时期·去强》)政府治理公共事务只减小到了法律一赫赫有名

4、的政治思想理论家,也是当时变法改革个层面,国家才可变得强大。“故明主慎法制,言的推动者。这种双重身份,使其在设计未来理想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的社会制度时,既会酌量理想的诸多未知的和不者,不为也。”(《商君书·君臣》)法家在其论著确定的因素,也会酌量理想的可实现性。在法家中,极力强调“法”之于国的极端重要性。看来,未来的社会制度有两种相互联接、特征各异法的特殊性地位,削弱了其他社会规范,国家的实现形式:一是法治秩序的最低实现形式“以的法律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甚或涵盖人法治国”;二是法治秩序的高级实现形式

5、———“道们的精神生活,使国家的价值观和生活文化出现德自律”。[2]116整齐划一的现象。收稿日期:2014-01-13作者简介:侯铭峰,男,山西大同人,山西大同大学政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法律史。—79—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3卷5期其一,法律替代道德。在法家看来,道德重在言》)表明了法家在公私关系上的态度,并进一步自律,但可以达到完美自律和高效的人终究只占指出公与私的对立就是任法与背法的对立,就是极少数,他们对别人的熏陶、吸引和感化也是极其法治与人治的对立。法家所主张的“任法去私”[5]62有限,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6、,“仁者能仁于人,而不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是深远的。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其二,法律规范社会认知。在法家看来,社会(《商君书·画策》)另外,在阶级社会里,各个不认知的价值导向强调实用,即凡事只看效果,不注同的相互对立的阶级,彼此不同的阶层以及社会重手段的选择,缺乏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说者成集团,也都有着自己衡量道德善恶的标准,难以达伍,烦言饰辞而无实用。”(《商君书·农战》)社会[3]304成一致性认识。所以,道德并不能真正有效地认知的实用性,就个人来说,是物质的富裕与地位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凭借道德调的显

7、贵;就国家来说,是财富的充沛与国力的强整,只能导致整个社会行为层面的混乱无序,“以大。而个人的富裕、显贵,只有凭借信法、尊法才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商君书·开塞》)法可以实现;国家的富足、强大也是法治的结果。所家进而认为,“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商君以,社会认知的内容只体现在有特定实用价值的书·开塞》)因此,要实现社会长期和谐稳定,使法律规范,认知活动只限于学法、懂法、用法、守人们普遍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就只能用具有强法,除此以外,“博闻、辩慧、修行……皆无得为。”制性的法律替代道德。(《商君书·垦令》)认知水平也被定格

8、在熟知法出于以上认识,法家从法的“替代性”视角出律条文及丰富法律知识方面,而不必对其进一步发对公私、正邪、善恶等一系列道德问题做了深入理解和探究,以防人们对法律进行私议、针砭和歪探讨。曲,进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国家混公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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