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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0-11-17》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高鸿股份股票代码:000851信息披露义务人: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邮政编码:100191联系电话:010-62303369、6230199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年11月15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2、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3、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有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9,403,882股,占高鸿股份总股本的11.84%,其中所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555,86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848,018股。1目录第一节释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
4、绍第三节持股目的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方式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第七节备查文件附权益变动表2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信息披露指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义务人、研究院、本公司高鸿股份指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减持导致本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指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本报告书、本报告指《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5、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注册资本:552,327万元法定代表人:真才基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49
6、75税务登记证号:110108400011016成立时间:2001年1月20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主营: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兼营: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赁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
7、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真才基男院长中国北京无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4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除直接持有以下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1、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持有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信”,股票代码600198)30.64%的股权。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控股的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股
8、票代码981)16.45%的股权。5第三节减持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权益拥有人减持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高鸿股份减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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