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

ID:34364941

大小:6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5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_第1页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_第2页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_第3页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_第4页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刑法诉讼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关于法的清理的几个问题  赵惜兵  法的清理是完善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清理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了2008年和2009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吴邦国委员长也多次强调要做好法律清理工作。本文结合我国法的清理工作实践和法学界的有限研究成果,谈谈对法的清理的认识。  法的清理概念。法的清理又称法的整理,是指有权机关在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范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

2、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研究,对存在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作出相应处理的综合性立法活动。  法的清理机关,是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法的清理是一项综合性立法活动,清理目的是对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或者予以废止等,只有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机关具有这个权力。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对法律进行清理,国务院有权对行政法规进行清理等,即“谁制定谁清理”。下位法的制定机关无权对上位法进行清理,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原则上无权也不宜对下位法进行清理,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可以向下位法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3、、依法撤销下位法,但尚无清理下位法的先例(如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下位法)。实践中,行政机关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时,常常组织下位法的制定机关一同进行工作,最后由本级作出清理决定,如国务院几次清理行政法规,均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一同梳理问题,提出清理建议,经国务院法制部门汇总研究拟出清理决定草案后,报国务院作出清理决定。省级人民政府清理政府规章时,也常采用这样的办法。...  法的清理对象,是本机关制定的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并不固定,一般是根据清理目的确定,清理目的不同决定

4、清理范围的差别。如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法律清理工作,是根据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清理建国以来颁布的法律的要求进行的,清理范围是建国以后到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2003年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的清理,是为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而开展的,清理对象是行政法规中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法律清理,清理范围是现行法律,重点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制定且没有作过系统修改的法律,目的是为了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断完善。  法的清理程序,是清理

5、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守的步骤和方法。从清理工作的要求和实践看,法的清理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一是清理工作的启动阶段。清理工作是一项立法性活动,启动工作应当规范。实践中,清理机关大都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办公厅通知的形式启动清理工作。如国务院、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同级人民政府基本采取这种形式。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工作要求等,有的还附有清理工作方案。也有个别清理工作未以通知形式启动,如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搞法律清理,由常委会直接责成法工委进行。二是梳理审查问题阶段。这个阶段一般包括三个

6、环节,即梳理查找问题,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由有关部门汇总研究清理意见和建议,提出初步清理决定草案;就初步清理决定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提出正式清理决定草案。三是作出清理决定阶段。根据法定程序,由清理机关审议并作出清理决定。不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不同,作出清理决定的程序也不一样。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法定的议案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程序进行;国务院和有规章制定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一般是经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作出清理决定;国务院组成部门则由部务会议或者部长办公会审

7、议并作出清理决定(也有一些部委不作清理决定,直接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清理结果)。...  法的清理结果,即对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形式。从实践看,对于经过梳理的规范性文件,大致有以下几种处理形式:一是明令废止。对于规范性文件已经明确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已被的上位法或者同位法所替代的,明令废止。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2月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结果明确,废止《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国务院几次清理结果都有废止的行政法规一项内容。二是宣布失效。对于规范性

8、文件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宣布失效。如国务院2008年1月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三是明令停止执行。对于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明令停止执行。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5月审议通过的《北京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执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明确,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