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ID:34364796

大小:45.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5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_第1页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_第2页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_第3页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_第4页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绥宁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绥宁县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1律师法律服务监管《律师法》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实行行业自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结合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第七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实施许可和管理活动的层级监督,按照规定建立有关工作的统

2、计、请示、报告、督办等制度……《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执业进行监督、指导。律师协会依照《律师法》、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对律师执业实行行业自律。第五十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实施律师执业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活动的层级监督,按照规定建立有关工作的统计、请示、报告、督办等制度。负责律师执业许可实施、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或者奖励、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许可决定、备案情况、奖惩情况通报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并报送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

3、人员1.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情况;2.律师执业情况;3.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公证法律服务监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公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2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机构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二)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四)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五)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第三十三条 公证

4、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被投诉或者举报的;(二)执业中有不良记录的;(三)未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四)年度考核发现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第三十四条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可以对公证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说明有关情况,调阅公证机构相关材料和公证档案,向相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不得谎报、隐匿、伪造、销毁相关证据材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

5、照《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第二十一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行政监督管理制度,公证协会应当依据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对公证员执业活动的监督,依法维护公证员的执业权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2.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3.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4.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1.基层法律服务

6、所业务开展情况。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情况。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3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四十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7、第五十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检查和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有关人员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拒绝。第五十九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投诉监督制度,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受理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行为的投诉,并且应当将查处结果告知投诉人

8、。3.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4仲裁法律服务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