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潍坊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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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潍坊高新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的通知各部门:潍坊高新区“2011年潍坊高新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已开始受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属于高新区重点支持领域,特别是对促进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新兴高端产业领域(光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领域;软件与服务外包及其它领域;新材料、生物医药领域)。2、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新区注册成立的企业,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管理和技术创

2、新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项目实施环境(人员、资金、设备、知识产权、市场开拓等),项目承担企业也可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申报,但第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区内企业。望学院各部门、工程中心和研究所积极联合高新区企业进行项目申报。3、所有申报项目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11年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实施报告和附件等)一式四份交科技处备案。联合企业有困难的可与科技处联系。附件1:2011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申

3、报书附件3: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实施报告附件4:潍坊高新区2011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汇总表科技处2011年7月5日附件1:2011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发挥科技进步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为支持区内企业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加快高新技术项目尽快实现商品化、产业化、规模化,推动我区“63513”全省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建设。2011年我区继续开展应用

4、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属于高新区重点支持领域,特别是对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新兴高端产业领域。2、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新区注册成立的企业,必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具有较为完善的项目实施环境(人员、资金、设备、知识产权、市场开拓等),项目承担企业也可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申报,但第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区内企业。3、经营者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5、,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科技攻关内容明确,目标具体、量化、可行,必须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成果鉴定、先进技术标准等),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二年。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7、申报单位必须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项目资金,且保证每年将不低于5%的企业销售收入用于技术和产品研发。8、省级以上企业工程(企业)

6、技术中心、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以下情况原则上不予以支持1、上年度以来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环境破坏事件及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能申报本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2、近两年已承担该计划项目但未能按计划完成,或已完成但尚未做项目验收(鉴定)的企业,不能申报新的科技计划项目。3、近两年获省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扶持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4、高技术领域之外的传统工业项目一概不予支持。二、申报程序1、申报企业于2

7、011年6月20日至8月30日期间向区科技局科技计划科按照装订顺序报送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实施报告和附件等)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包括项目汇总表)到指定邮箱。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初审。2、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区科技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查,对项目技术、经济等指标进行进一步核查,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最后将项目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提交管委会研究通过。3、区科技局负责与通过论证的项目单位签订《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合同书》,并会同财政局划拨科技专项经费。三、经费管理1、区

8、科技局、财政局共同负责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可直接进行调整、撤换直至收回已提供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拨入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项管理、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截留、隐匿、转移和挪用。3、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开支范围是指企业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直接研究和开发费用,不能用于一般性事务支出。4、项目承担单位每年6月20日之前向区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每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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