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

ID:34320865

大小:197.01 KB

页数:49页

时间:2019-03-05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_第1页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_第2页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_第3页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_第4页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海市发展和会行政执法公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北海市发展和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一、执法主体(一)单位名称: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单位类别(性质):法定行政执法机关(三)执法人员名录:1.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序号姓名单位单位性质执法类型执法证号制发证件 时间有效期1严伟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桂F09150032015年7月5年2姚碧霞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桂F09150052015年7月5年3邓明富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桂F09150062015年7月5年4廖丽君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机关行政执

2、法桂F09150042015年7月5年5朱钟萍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桂F09150072015年7月5年492.协助执法人员名录序号姓名单位1黄曦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蔡丕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陈庆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曾子桂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蔡卓志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6莫蓉君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钟 沛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邓旋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9二、执法依据(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依据类别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及修订时间法律1中华人

3、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1999年8月30日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1997年11月1日生效,2007年10月28日修订,2016年修改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12月20日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部门规章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5月14日公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2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1月29日生效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4、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6月15日生效4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2月10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政府规章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7月16日生效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2006年8月6日生效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年6月16日生效规范性文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2广西壮

5、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2011年8月2日生效3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2009年11月23日生效49三、执法权限(职权)(一)行政许可(共4项)1.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核准(1)水库:非跨界河流、非跨省(区、市)河流上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项目核准依据:①【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发布)第二条:(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

6、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②【部门规章】《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11号令)2014年5月14日公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

7、《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③49【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本)2015年6月16日印发。第一条“水库: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

8、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核准。跨市河流上建设的水库项目、非跨市河流上建设的库容1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非跨市河流上建设的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项目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2)其他水事工程:涉及跨县(市、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依据:①【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发布。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