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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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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一、抽查依据本细则所称随机抽查,是指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卫生计生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的活动。随机抽查必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济南市推进
2、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济职能发〔2017〕1号)和《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监督食安发〔2016〕18号)要求,在权力清单范围内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二、抽查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是指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卫生计生行政监督执法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依据职—12—责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列明的内容,在各专业领域开展随机抽查。三、抽查方法(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
3、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并上网公示。(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市卫生计生委职责范围,建立各类检查对象名录库,并根据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和信息报告系统信息进行动态更新。(三)建立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全市现有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后,建立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执法机关、工作单位、部门、执法检查类别、执法证件号等内容),并随监督执法人员的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作动态调整。需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随机抽查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四)抽取形式。依托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济南
4、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采用电脑随机选号方式抽取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每次抽取的监督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监督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全程记录并备案待查。四、抽查频次—12—随机抽查既要保证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每年度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检查对象总数的10%,抽查频次不高于2次。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检查抽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五、任务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在执行国家和省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基础上,
5、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每年初下达“双随机”抽查任务,确定全年重点抽查事项、抽查频次、抽查日期等内容,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协管巡查等工作结合进行。每次抽查都要制作执法文书,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抽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查处。要加大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提高随机抽查和监督执法水平。六、信息公开除符合保密规定和涉及个人隐私事项外,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事项分别通过济南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及系统内部的宣传力度,促进全行业和社会公众对“双
6、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了解与支持。七、结果运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档案,确保每一次抽查都有据可查。对抽查发现管理相对人信息和监督执法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管理相对人目录库和监督执法人员名录库。加强对“双随机”抽查的结果应用研究,分析问题,总结规律,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把“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随机抽查制度与失信惩戒制度对接执行。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12—对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因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查处不到位或对抽查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
7、的责任。检查工作中应尽量减轻对被检查对象正常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干扰,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参加与随机抽查无关的活动。对失职渎职或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附件:济南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附件济南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序号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1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9月1日施行,2016年2月6日修订)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
8、批、执业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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