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人格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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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董学立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企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由三种要素构成:企业成员人数的单一(A)或多数(a),企业法律地位是个人人格(B)或法人人格(b),企业成员的责任方式是无限责任(C)或有限责任(c)。对三种要素所包包含的六种成分进行排列组合,可有八种企业组织形式制度安排供我们选择,它们分别是:ABC、ABc、AbC、Abc、aBC、aBc、abC、abc。根据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只有上述的ABC(个人独资企业)、aBC(合伙企业)和abc(公司),作为我国法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任何人投资兴办企业,只能在这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择其一进行投

2、资,此即企业类型法定主义。我国仅选此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作为法定企业类型的法律原因,是因为我国企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法人以出资人的团体性为基础,以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为条件。故此,个人独资企业因缺乏出资人的团体性基础而无以成为法人企业;合伙企业虽具有出资人团体性基础,但又因其欠缺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条件而不得不居于个人人格地位;公司则因其出资人的团体性和承担有限责任而得为公司法人。那么,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是不是就不具有上升为法定企业形式的可能或需要呢?现有法定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性在那里?传统企业法人理论是否可被修正?...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董学立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3、   企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由三种要素构成:企业成员人数的单一(A)或多数(a),企业法律地位是个人人格(B)或法人人格(b),企业成员的责任方式是无限责任(C)或有限责任(c)。对三种要素所包包含的六种成分进行排列组合,可有八种企业组织形式制度安排供我们选择,它们分别是:ABC、ABc、AbC、Abc、aBC、aBc、abC、abc。根据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只有上述的ABC(个人独资企业)、aBC(合伙企业)和abc(公司),作为我国法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任何人投资兴办企业,只能在这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择其一进行投资,此即企业类型法定主义。我国仅选此三种企业组

4、织形式作为法定企业类型的法律原因,是因为我国企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法人以出资人的团体性为基础,以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为条件。故此,个人独资企业因缺乏出资人的团体性基础而无以成为法人企业;合伙企业虽具有出资人团体性基础,但又因其欠缺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条件而不得不居于个人人格地位;公司则因其出资人的团体性和承担有限责任而得为公司法人。那么,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是不是就不具有上升为法定企业形式的可能或需要呢?现有法定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性在那里?传统企业法人理论是否可被修正?...法人人格与有限责任董学立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企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由三种要素构成:企

5、业成员人数的单一(A)或多数(a),企业法律地位是个人人格(B)或法人人格(b),企业成员的责任方式是无限责任(C)或有限责任(c)。对三种要素所包包含的六种成分进行排列组合,可有八种企业组织形式制度安排供我们选择,它们分别是:ABC、ABc、AbC、Abc、aBC、aBc、abC、abc。根据目前我国企业立法,只有上述的ABC(个人独资企业)、aBC(合伙企业)和abc(公司),作为我国法定的企业组织形式。任何人投资兴办企业,只能在这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中择其一进行投资,此即企业类型法定主义。我国仅选此三种企业组织形式作为法定企业类型的法律原因,是因为我国企

6、业法学理论认为,企业法人以出资人的团体性为基础,以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为条件。故此,个人独资企业因缺乏出资人的团体性基础而无以成为法人企业;合伙企业虽具有出资人团体性基础,但又因其欠缺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条件而不得不居于个人人格地位;公司则因其出资人的团体性和承担有限责任而得为公司法人。那么,其他企业组织形式是不是就不具有上升为法定企业形式的可能或需要呢?现有法定企业组织形式的合理性在那里?传统企业法人理论是否可被修正?...  一、团体与人格  人格学说中的“人”是指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格”是指成为这种主体的资格。所以,人格者,民事权利义务主体资格之称谓也。

7、①现代民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中,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与人格是完全吻合的,任何一个自然状态的人从出生至死亡,始终毫无例外的具有独立人格。自然人皆具有人格的法律制度符合现代法律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平等和人格权平等保护的法治理念。这也是人作为人的起码的法律制度要求。作为“人法”的民法又因自然人生理和心理因素的某些差异创设了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予一部分人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予其余者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保护其财产权利并维护其人格利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自主的行为创设权利并负担义务;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则是以否定其行为的法律效力或使其行为

8、效力处于待定状态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总之,自然人人格法律制度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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