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267962
大小:58.3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4
《惠阳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惠阳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四章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四条〉的规定及惠阳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惠阳府纪(2008)27号,现制订我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方案。一、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的设立凡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预售人(发展商下同)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与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开设该帐户的商业银
2、行三方共同签订《惠阳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监管协议书》。二、商品房项目后续工程款项的申报预售人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报该商品房项目由现状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需要完成工程量的款项、购买材料设备、工人工资、税费等所需后续工程的款项。三、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1、预购人与预售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预购人所付的首期款必须存入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以后建设期间所付款项也应当存入专用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交款发票。2、为预购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银行,必须将预购人所借款项直接转
3、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不得转入预售人的其他帐户。3、预购人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的,所付款项也必须存入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凭银行出具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发票。4、预购人必须将购房的所有款项存入该商品房的预售款专用帐户,预售人不得另设帐户或通过其他途径收取预购人的购房款款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须提供预购人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房产局交易中心凭存款凭证材料受理登记备案。5、监管银行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和累计预售款进帐情况以报表形式报房产局,以便对预售款进行有效的监管。四、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预售人申请
4、拨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商业银行必须凭惠阳区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通知书》核准同意支付的金额拨付。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时,必须用于该项目的后续工程。1、用于支付工程款:预售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预售人用款计划;③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④提供银行当日帐户余额。2、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预售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预售人用款计划;③购买建筑材料、设备证明材料;④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⑤提供银
5、行当日帐户余额。3、用于缴交法定税费的,预售人提交: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税务部门的缴税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③提供银行当日帐户余额。五、解除预售款专用帐户该商品房项目建设已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初始登记后,预售人提交《解除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申请书》,经房产管理局核准,出具《解除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通知书》,予以解除。六、对本方案实施之前,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其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也一并列入监管范围。本实施方案自二〇〇八年六月一日起实行。二〇〇八年五月
6、二十日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