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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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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埔区珠江涌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8年4月134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7第一章投标须知8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6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8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9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0第二章评标及定标办法31第三章合同条款39第四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105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05二、投标报价说明105第五章图纸(招标图纸)10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0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8目录110二、投标
2、函及投标函附录112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四、授权委托书115五、投标保证金116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7七、施工组织设计118八、项目管理机构125九、资格审查资料128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213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34黄埔区珠江涌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埔区珠江涌景观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通知书,穗开发改投〔2017〕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项目
3、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珠江涌。2.2项目规模:在原有已整治的基础上,对黄埔区珠江涌(护林路~中山大道段)景观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亲水栈道、栏杆、亲水步道、休闲配套设施;岸上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绿化建设;护岸改造、气盾闸建设。珠江涌(护林路~中山大道东段)长约1.67公里。2.3预计发包价:1787.050973万元。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5招标内容:在原有已整治的基础上,对黄埔区珠江涌(护林路~中山大道段)景观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亲水栈道、栏杆、亲水步道
4、、休闲配套设施;岸上绿化升级改造及水体绿化建设;护岸改造、气盾闸建设。珠江涌(护林路~中山大道东段)长约1.67公里。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如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期提供项目用地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取消或部分取消实施或工期延后较多,或因规划调整导致项目取消实施,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本项目规模缩小或大幅调减工程量的,发包人均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工期顺延,不另行给予承包人任何费用补偿。承包人需经发包人通知后方可就本项目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否则,如项目取消或部分取消实施,承包人不得以已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发包人给予任何补偿。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
5、.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134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3.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
7、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8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次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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