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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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与各技术转移合作单位签订的相关科技合作协议,为推动双方更好地履行协议,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以下简称技术转移机构)是指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与国内外各高校及相关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所成立的“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合作办公室”、“长沙工作站”、“技术推广中心”、“技术转移中心长沙分中心”等。科技合作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签约时间确定为每年9月至第二年8月。第三条技术转移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发挥合作单位科技资源优势,在长开展技术对接、创新

2、创业、专家咨询、学术讲座、人才培养等活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在长沙转化和产业化,提高长沙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长沙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第二章评价内容第四条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评价主要包括“工作开展”、“工作实效”等方面内容。(一)工作开展-5-1.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组织专家开展成果推介、学术讲座、技能培训等活动情况。2.参加相关科技活动。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参加长沙市组织的相关科技活动,如长沙市科技活动周、重大产学研对接活动等。3.合作共建。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与长沙市各区县(市)、园区、产业技术联盟等开展合作情况,或参与

3、我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合作等情况。(二)工作实效1.技术转移。主要包括技术转移机构围绕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高校科技成果到长沙转化,与长沙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开发、技术转移合同等合作落实情况,主要体现技术转移项目数量、合同实际金额以及执行监督情况。2.科技合作。主要指技术转移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协助长沙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各级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申报等情况。(三)工作特色主要指技术转移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为长沙市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规划支持,或为某个行业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牵头

4、或参与长沙支柱产业与未来发展产业-5-进入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的考核;为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落地长沙做出重大贡献等。特色工作作为加分项。第三章评价方式第五条长沙市科学技术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设立工作绩效评价小组,负责组织对技术转移机构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评价,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技术转移机构的联络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第六条评价遵循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评价与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原则。第七条每年8月底前由各技术转移机构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及实证材料,每年9月由评价小组组织对各机构签约年度工

5、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价意见。第八条评价实行评分制,以《市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表)为标准,基本分为100分,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组织专家根据上报材料对“工作开展”、“工作实效”两大方面进行审议评价。鉴于境内外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成本差异,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权重设置有所区别。第九条行政审定。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绩效评价结果组织会议审议,核定并形成最终结果,报分管市领导审定。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第十条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专家评审或第三方评价结果,每年给予市外驻长-5-技术转移机构一定经费,以工作经费的方式进行拨付。

6、(一)合同期内,正常运转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基本工作经费20万元。(二)绩效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技术转移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三档:一档占参评技术转移机构数量的20%,记为考核优秀,给予30万绩效经费支持;二档占参评技术转移机构数量的50%,记为考核良好,给予20万元绩效经费支持;三档占参评技术转移机构数量的30%,记为考核合格,给予10万元绩效经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即为不合格,不另予支持。(三)所在同一城市高校联合成立市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分联盟的,以分联盟为绩效评价单位,支持经费按合同约定执行。(四)

7、技术转移机构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保留技术转移机构,不予任何经费支持;连续三年绩效评价不合格,取消技术转移机构。第十一条每年召开一次技术转移机构年会,对技术转移机构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评价结果优秀的机构进行表彰。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长沙市科学技术局和长沙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5-附表1:市外驻长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境内机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工作开展(40分)1、组织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次数20依据充分、关联性强、主题突出,能以文字、图表或照片等材料形象反映实际对接交流活动,

8、且交流活动内容与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相符合。依据不充分或无依据不得分。2、参加长沙市组织的相关科技活动情况10能以文字、图表或照片等材料形象反映实际参加长沙市组织的相关科技活动情况,且科技活动内容与技术转移机构工作相符合。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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