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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闻新闻传播论文范文:简谈新闻立法钟摆word版下载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新闻立法钟摆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新闻论文的写作者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在北京南二环附近,王强华老人家的书房狭窄而拥挤,他写好了一篇关于新闻法的文章,很想发出来,却又犹豫再三。这篇文章涉及上世纪80年代许多人和事。当时政治气氛时左时右,很难捉摸得透风将吹向哪里。新闻立法同样受此影响,左右摇摆、颠簸流离,最后还是夭折了。在“文革”中吃过苦头的一代人誓言要建立一套法律制度,让“文革”不再发生,保障公民的新闻、出版自由是改革方向之一,但到
2、底放开到什么程度,多数人心中没有底。中宣部新闻局原局长钟沛璋对《财经》记者回忆,1985年,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各省市总编辑座谈会上,中宣部一位时任副部长发表讲话称,报纸登什么不登什么应由总编辑负责。这个消息播发以后,一些省市宣传部门提出反对意见:“总编辑自己负责,还要我们党委宣传部干什么呢?”20多年过去了,那些当年在不同职位为新闻立法而努力的人渐渐老去,争论声却犹在。记录了当时纷争的稿纸,早C泛黄,未达成共识即中止的新闻立法,终成为一代人的心头隐痛与遗憾。新闻法律人相遇20多年未见王强华的高错,如今已步履蹒跚,他犹记得王强
3、华当时对他说:“我是学法律的,却搞了新闻;你是学新闻的,却搞了法律。”1987年,王强华出任恢复设立的第一届新闻出版署(2001年更名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随后负责新闻法起草工作。他邀请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高错担任起草小组的顾问。王强华曾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在光明日报社工作了34年。:1978年,他参与编辑、修改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思想界引起轰动。担任新闻出版署副署长时,王强华放行了许多报刊,后来有人指责他“放得太开”,他解释这是在中宣部领导下所为。参与新闻法起草,对他来说是巧合。1986年新闻出
4、版署筹建时,已确定担任署长的杜导正从光明日报社等单位调人。他找王强华谈了两次,王强华因为“不想当官”不愿意去。有一天,光明日报社领导叫他开会,上车后他并不知道要去哪里,车子直接开到了中南海,胡启立、胡乔木等人在座,当场宣布了他的调令。与之相比,高错进入立法工作则是自己的选择。燕京大学新闻系毕业后,高错只做了四个月记者。时值大鸣大放,他报道了章乃器的言论,章乃器被打成右派,他也受到牵连,在煤矿里度过漫长的20年。回京后,高错认为“法律对中国太重要了”,因此选择去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由于王强华是学法律出身,杜导正让他负责新闻法的起
5、草。但新闻法起草早在1984年就已经开始,并形成了第一部新闻法草案。“文革”之后,民间对于新闻立法呼声强烈。1983年,中央书记处要求中宣部召开会议研究新闻立法工作,后确定由胡绩伟牵头负责。胡绩伟曾担任《人民H报》总编辑、社长等职,当时调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由胡牵头的决定得到了当时主管宣传的胡乔木等中央领导的同意,新闻立法工作随即展开。当时,懂新闻法的人才奇缺,时任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孙旭培因在研究生时期专门研究相关理由,胡绩伟两次派人找他谈话,希望他能到人大法工委工作。但孙旭培与王强华一样,也是一个不想当
6、官的人。于是,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社科院新闻所一起成立了一个新闻法研究室,孙旭培仍留在社科院,但工作重心转到研究起草新闻法。新闻法研究室作为一个非官方的学术机构,给了新闻法最初的起草工作较大的空间,也为后来的立法波折埋下了伏笔。据孙旭培回忆,笫一年,研究室以胡绩伟的名义招收了两个研究生廖晓英和朱晓明,并从全国人大拨来2万多元经费,创办内部刊物《新闻法通讯》。这个刊物前后共出了20多期,杂志还专门开设了“新闻法知识讲座”专栏。此外,新闻法研究室赶赴上海、广州、成都、重庆等地,邀请了100多位新闻界老报人和新闻工作者召开座谈
7、会,听取大家意见。1985年初,新闻法研究室在深圳邀请了香港新闻界工作者召开座谈会,就新闻法立法征求香港新闻界意见。返回北京后,孙旭培和两个研究生动手起草新闻法草案。三个月后,即1985年夏天,新闻法草案第一稿完成。在这一稿中,第一条写入了新闻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和其他有关条款,为保障新闻自由,为发展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制定本法。”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条文是:“报纸、期刊的创办也可由自然人进行。”孙旭培回忆,胡绩伟看了第一稿后说,“这条恐怕提不出去。”他回答:“取法乎上得其中,提了再说。”这样,胡
8、绩伟没有要求把这一条删除。新闻、出版立法分合此前,中宣部出版局组建了一个出版法的起草班子。孙旭培回忆,新闻法第一稿完成后,新闻法研究室接到电话指示:“关于岀版报刊、杂志、批准登记、内容审查、必要时吊销证件,新闻法不要规定,由出版法规定。”据孙旭培称,1986年初,胡乔木提出,社科院不用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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