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211901
大小:30.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4
《无棣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无棣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现将《无棣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棣政发〔2018〕8号)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的必要性《无棣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棣政办发〔2015〕31号)(以下称《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两年来,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堵塞专项资金管理中的一些漏洞,推进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公平、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市场在资
2、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日趋规范,截至10月31日,《资金管理办法》已到期。同时,专项资金在设立程序、分配程序、部门职责、绩效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还存在着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滨政发〔2017〕27号)的要求,亟需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更好的指导和约束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二、起草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滨政发〔2017〕27号)等制定。三、起草过程3本办法的草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无棣县监察局、审计局部门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完善。四、修订的主要内容本办法共7章45条。比原办法减少了1条。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是明确了政策依据、专项资金概念、设立使用原则,重点对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补充完善。与原暂行办法相比,一是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提报县政府集体研究决策;二是补充
4、了财政部门对业务主管部门资金分配程序是否合规进行审核内容;三是为防范廉政风险,补充了主管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负责专项资金的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明确专项资金分配应集体决策,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分配方案等材料内容。第二章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共9条。和原办法相比,主要区别:一是修改完善了专项资金设立程序,将原办法中主管部门向县政府提出设立申请修改为主管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二是增加了设立专项资金应有明确的设立依据内容;三是更加明确了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县政
5、府常务会议集体决策,不得设立专项资金,不得在政策性文件和工作会议中对设立专项资金事项作出规定。第三章预算编制和执行,共15条,主要是规定了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方式、分配方式,以及资金结余结转收回等内容。与原暂行办法相比,主要补充完善了四方面内容。一是对资金分配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增加了第十六条内容:主管部门应召开局长(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按照“三重一大”3事项监督要求参加会议。主管部门凭会议纪要、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参会回执等材料向财政
6、部门申请执行专项资金预算。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预算处理程序下达财政专项资金。二是为加快预算执行力度,根据预算法规定,在第十七条增加了“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在人代会批准预算后60天内正式下达”规定。三是增加了第十八条整款内容,主要是强调加快支出进度,避免“钱等项目”问题和无故拖延项目实施进度。第四章绩效管理,共7条,和原暂行办法基本一致。为明确责任,在第三十七条中增加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内容。第五章信息公开,共3条,与原暂行办法相比,删除了“审计发现专项资金存在问题的,
7、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并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内容。第六章资金管理与监督,共5条。更加强调严肃财经纪律。主要是将原办法中“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修改为“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第四十二条中增加了各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违规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内容。第七章附则,共1条。主要规定2年的实施期限。五、施行日
8、期本办法的公布日期是2018年3月7日,施行日期是2018年5月1日。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