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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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希律法考(www.xilvlaw.com)国家司法考试刑法真题练习“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通过历年真题的学习,可以感性认识司法考试的题型、命题风格、各学科分值分布、考察的重点及难易程度。虽然今年只是客观题全面推行机考,但是,也在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考区的5个考点,试点主观题考试机考,可以看出计算机化考试已经是今后司法考试的一个趋势,大家现在也可以多多模拟,来适应计算机化的考试环境。一、单项选择题1.甲以杀人故意放毒蛇咬乙,后见乙痛苦不堪,心生悔意,便开车送乙前往医院。途中等红灯时,乙声称其实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三小时后死亡。后查明,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

2、选项是正确的?A.甲不对乙的死亡负责,成立犯罪中止B.甲未能有效防止死亡结果发生,成立犯罪既遂C.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甲的行为,甲成立犯罪未遂D.甲未能阻止乙跳车逃走,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论处【答案】A【考点】犯罪中止;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不作为)希律法考(www.xilvlaw.com)【解析】甲杀人后,心生悔意,开车送被害人乙前往医院,只要当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这些情况表明甲的行为在客观上属于故意杀人的中止行为,能否成立中止犯,取决于死亡结果的发生与甲的杀人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能要求甲对死亡结果负责,甲就有成立中止犯的余地。甲放毒蛇咬乙的行

3、为具有致乙死亡的危险性,但是,题目交代“只要当时送医院就不会死亡”,因此,甲的行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乙声称想死、放弃救治,这一介入因素过于异常,—般人都会积极配合治疗),主要是异常的介入因素(乙主动放弃治疗)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死亡结果与甲的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既然甲开车将乙送医的行为足以避免乙的死亡,则应认定甲属于“自动有效地防上犯罪结果发生”,其行为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客观归责理论中的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对于精神状态正常的成年公民,刑法并不过问其纯粹的自杀行为,只要被害人自愿地选择死亡。那么,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就应由被害人自我负责,而不能要求其他人负责

4、,虽然甲的行为也创设了乙死亡的危险,但是,这一危险是只要将乙送到医院就完全可以消灭的,被害人“自己一直想死”,突然跳车逃走,死亡结果属于其自杀行为所致,不应归责于甲,而应由乙自我负责。甲在能够杀死乙的前提下自动消除了犯罪既遂的危险,符合中止犯的立法精神,应当成立中止犯。2.律师赵某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为某公司股票上市提供法律意见。赵某在接受该公司的10万元财物之后,提供了虚假的法律意见书,导致不具备上市条件的该公司取得上市资格,严重损害了股东利益。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A.受贿罪B.《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C.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希律法考(www.xilvla

5、w.com)D.《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当数罪并罚【答案】C【考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解析】本题考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认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赵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构成受贿罪。A错误。根据《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入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赵某收受贿赂提供虚假法律意见书是为公司谋取利益,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错误。第229条第一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

6、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律师赵某故意提供虚假法律意见书使该公司具有上市条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C正确。第229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赵某应该是从重处罚而不是数罪并罚,D错误。3.甲、乙为朋友。乙出国前,将自己的借记卡(背面写有密码)交甲保管。后甲持卡购物,将卡中1.3万元用完。乙回国后发现卡里没钱,便问甲是否用过此卡,甲否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希律法考(www.xilvlaw.co

7、m)A.侵占罪B.信用卡诈骗罪C.诈骗罪D.盗窃罪【答案】B【考点】信用卡诈骗罪【解析】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乙将借记卡交给甲保管,只意味着将借记卡本身交由甲保管,并不意味着将卡里的1.3万元钱也交给甲保管,因为钱属于银行特定工作人员占有。因此,甲冒用乙的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的行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而不成立侵占罪。C选项错误。甲的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不再认定为诈骗罪,因为诈骗罪条文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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