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国家税务局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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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晏县国家税务局权力清单一、基本情况海晏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直属机构2个:稽查局,西海税务分局,级别均为正股级。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

2、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16(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

3、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行政权力事项及依据(一)行政许可(共6项)1.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7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37条16纳

4、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2.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47条第3款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3.对采取实际利

5、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4.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6项;《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政

6、府令第98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42项;《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的通知》(北政﹝2014﹞52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56项165.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50项;《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省政府令第101号)(一)第54项;《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北州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的通知》(北政﹝2014﹞52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

7、审批项目第58项6.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7号)第7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2013.11.8)下放至省级及以下税务机关。(二)行政处罚(共20项)1.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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