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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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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公司外部各类信息及优秀论文汇总(按住CTRL点击兰色字体链接即可):一、政府文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多项新规4月施行二、业内新闻、行情分析2、住建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3、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现状4、4万亿工程建设项目督察审计需从源头做起5、665个工程被强制停工6、晚报时评:公开“商品房开发成本”值得推广三、学习交流7、我国建筑能耗趋势与建筑节能的重要问题8、关注:09建筑火灾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9、国际项目管理就是合同管理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多项新规4月施
2、行时入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又一批法规开始施行,其中涉及建筑安全、城乡规划、市容市貌、政府投资等多个方面。 北京市施行国内首个楼宇安全生产规范 自4月1日起,《北京市楼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试行)》开始施行。《规范》针对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在同一楼宇内,或产权单位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对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楼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规范明确了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产权单位、物业单
3、位主要是合同约定关系,物业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并为此负责,产权单位负责监督。物业单位负责对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重要设施进行管理,包括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的管理,使用单位应服从管理。产权单位主要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确保公共区域、消防设施和重要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变配电设施、报警系统、给排水系统、避雷系统等)完好和正常使用。物业单位负责开展日常检查,对消防设施和重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会同产权单位制定楼宇总体应急预案,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使用单位要服从产权和物业单位的管理,并对使用行为负责。
4、 规范还对楼宇进行了界定,专门指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在同一楼宇或产权单位将楼宇出租给两个以上使用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多层或高层建筑,不包括居民小区。 河北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 由河北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4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规定,房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直接到设在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中心进行免费投诉。 办法规定,河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可投诉。在投诉过程中,
5、如果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或进行专业检测、验算涉及的费用,将先由建设单位垫付,最终由质量责任方承担。《办法》还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不属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范围:超过保修期限的;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通过质量鉴定、仲裁等方式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等与工程质量无关的;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质量问题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办法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应当尽快处理,妥善解决。建设单位依法对投诉涉及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应当牵头做好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设计、施工、监
6、理等其他责任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吉林省为市容环卫立法《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4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各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 条例规定,城市中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已建的架空管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改造。城市中的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立面应定期清洗、粉刷和修饰。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前,应当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池、草坪作为分界。涉及文物保护的除外。 条例还规定,在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
7、贴宣传品;利用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应当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处罚: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罚款500元~20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0元~10000元。 此外,条例还就城市公用设施、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企事业机关办公地、施工单位等市容环卫管理责任区的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四川省立法强化城乡规划违规问责 自4月1日起,《四川省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是一部专门问责法规,问责对象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土地、建设、投资
8、、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规划编制、建设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和建设业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问责对象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45种行为,相关部门将按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处分。 规定明确,发生“制定下发与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等11种行为之一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将被问责。对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依法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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