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167109
大小:236.51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3-04
《大中型煤矿安全评价办法及标准j》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大中型煤矿安全评价办法及标准(试行)第一章煤矿安全评价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与监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标准、技术规范和省政府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及标准。第二条煤矿安全评价是指对涉及矿井安全的自然条件、生产系统、技术装备、设施、管理、机构及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不含30万吨)以上大中型生产煤矿(矿井)。煤矿安全评价以
2、独立矿(井)为评价单位,一矿多井的要分别评价。第四条煤炭企业自主委托具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依据本办法及标准进行煤矿安全评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将评价报告报省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监察局依据评价结果确定煤矿安全等级。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其评价结果负法律责任。第五条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必须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进行,以确保安全评价的真实性。第六条煤矿安全评价内容分十个专项,即矿井自然安全条件、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各专项评价计分以100分为满分。煤矿安全评
3、价以100分为满分。各专项评价评定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之和即为矿井安全评价总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各专项中带※的项目为本专项必备条件,带※的项目达不到要求的,本专项不得分。各专项中的评价项目扣分不超过对应评价项目总分。各专项中评价项目符合《规程》规定的缺项不扣分。各专项在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中所占分数和比例系数:1.矿井自然安全条件:10分(系数为0.10)2.安全管理:15分(系数为0.15)3.通风:15分(系数为0.15)4.防瓦斯:15分(系数为0.15)5.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6.防
4、灭火:5分(系数为0.05)7.顶板:5分(系数为0.05)8.机电:10分(系数为0.10)9.运输:10分(系数为0.10)10.爆破:5分(系数为0.05)10矿井安全评价总分=∑专项评价分数×本专项系数1第七条煤矿安全评价等级分为四类:A类(好)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为9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九个专项安全评价体系评价得分均不低于80分。B类(一般)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为8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
5、爆破九个专项安全评价得分均不低于60分。C类(差)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为60分以上。D类(不合格)煤矿:煤矿安全评价得分为60分以下,或存在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为D类(不合格)煤矿:1.没有依法取得煤矿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而组织生产的。2.采用独眼井开采的。3.煤矿矿井通风、防治水、防灭火、防瓦斯、防尘等安全设施和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采用危
6、及相邻煤矿生产安全的决水、爆破、贯通巷道等危险方法进行采矿作业,经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停止作业的。第九条煤矿安全评价周期按评价等级确定,A类煤矿三年评价一次,B类煤矿两年评价一次,C类煤矿每年评价一次。A类煤矿评价期内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或评价期内年百万吨死亡率超过0.8降为B类;评价期内发生特大死亡事故降为C类。B类煤矿评价期内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降为C类。煤矿安全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一、矿井自然安全条件评价项目评价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矿井自然安全条件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m3/t)15
7、≥10扣5分,≥15扣10分,≥25扣15分。2.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15≥30扣5分,≥35扣10分,≥40扣15分。3.矿井是否具有突出危险10有突出危险扣10分。4.煤尘爆炸指数15≥10扣5分,≥20扣10分,≥40扣15分,无报告扣15分。5.矿井煤层自燃发火15自燃煤层扣7分,易自燃煤层扣15分。6.矿井可采煤层顶板类型3缓倾斜煤层三、四类顶板扣2分,无分类扣3分。7.煤层倾角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急倾斜煤层扣5分。8.三软煤层5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
8、层中有三软煤层扣5分。9.矿井水文地质类型15中等扣5分,复杂扣10分,极复杂扣15分。10.冲击地压2现开采煤层或本年度内计划开采煤层中有冲击地压煤层扣2分.二、安全管理评价项目评价内容标准分评分办法(一)煤矿安全管理机构煤矿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10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扣10分;无专职安全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扣10分。(二)管理制度1.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