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众合重点学科班民法提纲-李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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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合教育2010年度重点学科班——民法讲义李建伟(2010年,03-04月)一、民法的基本框架结构(民事权利体系)1配偶权身份权亲属权(婚姻法)亲子权荣誉权(民法通则)人身自由人身权人格尊严一般人格权——人格独立(宪法、民法通则)人格权人格平等姓名权、名称权具体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民法通则)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著作权及邻接权(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专利权(专利法)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继承权(继承法)股权(公司法等)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民房屋所有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事不动产所有权(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所有权动

2、产所有权(民法通则)利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占有地役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物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他物权典权(民法通则)特别法上的用益物权(水法等)抵押权担保物权质押权(物权法、担保法)财产权留置权合同之债单方允诺之债(合同法以及保险法、海商法等单行法)缔约过失之债一般侵权之债债权侵权之债(侵权责任法)特别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民法通则)不当得利之债其他2观察与结论:1.凡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均在调整之列2.以财产法为中心,物权与债权是财产权的两大支柱3.物权与债权二者的各自独立体系以及二者之间密切关系是难点4.法

3、律行为是统领民法上的法律实施的核心概念5.对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等最重要的理论分类体系是最重要的理论支撑点【例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9-3-1,单选)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二、民事法律行为(一)法律事实事件(自然事件、生活事件)合同(债权)行为处分(物权)行为(登记交付抛弃)法律行为婚姻行为收养行为法律事实(意思表示行为)遗嘱行为行为

4、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行为法律关系事实行为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非意思表示行为)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创作、发明行为①(二)非法律事实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对于那些不归法律以及民法所调整的行为——下列“无偿”约定属于好意施惠关系:①搭便车;②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③顺路代为投递信件;④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⑤请吃饭、请看电影等。不能简单地将好意施惠理解为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无偿关系行为,其实民法所调整的法律行为也包括无偿的情形,如赠与合同此类的无偿合同行为等。好意施惠的本质特征在于当事人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

5、所以不会发生私法上的效果,所以也就不受民法调整。又如:婚约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像“甲①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发生民事效果的表示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通常就是从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3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这种情形属于婚约,不受我国大陆的民法调整,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但与婚约相关的一个问题——“彩礼”,在性质上类于赠与合同,又另当别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例1:甲乙邻居,一天甲搭乘乙的便车上班,乙违章行驶车速过快发生车祸,导

6、致甲受伤致残。问:甲如何向乙主张救济?例2:甲乙邻居,一天甲搭乘乙的便车去签约,乙自己选择了一条线路赶往目的地,不想途中遇上大堵车,导致甲严重迟到,错过了订约时间,大受损失。问:甲如何向乙主张救济?例3;甲一天外出乘坐出租车,司机丙违章行驶车速过快发生车祸,导致甲受伤致残。问:甲如何向丙主张救济?【答案】例1: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搭乘车本身属于好意施惠,不成立合同关系,所以无谓违约责任;例2:无权主张任何救济;例3: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或者侵权责任。【例1】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07-3-51,多选)A.甲对乙说:

7、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例2】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06-3-1,单选) 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例3】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

8、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05-3-1,单选)A 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B 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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