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德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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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法英杰教育联系电话:010—5126697545、德国甲公司和中国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若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应提交中国某仲裁机构仲裁。就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甲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甲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此时应由人民法院做出裁定B、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甲向某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庭首次开庭时,乙未提出仲裁协议无效。其后,乙向某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不予受理C、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提出异议。法院认为仲裁协议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因此决定受理。此时,

2、必须先报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D、双方后因货物质量发生纠纷后,乙请求某人民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在认定仲裁协议效力时,应首先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但约定了仲裁地的,适用仲裁地法律;既没有约定适用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地或仲裁地约定不明的,适用中国法46、中国甲公司向法国乙公司购买钢材的合同,合同中约定如因违约责任问题发生纠纷,将由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后乙公司交付的钢材质量有缺陷,双方发生争议。就如何解决该纠纷,双方进行了多次磋商无果。就本案的纠纷解决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由于双方约定了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因此只能通过仲

3、裁方式解决B、虽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因为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因此仲裁协议无效C、虽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但因为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而双方又没有就此达成协议,因此仲裁协议无效D、既然双方约定了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虽然对仲裁机构的约定不明,但因为有仲裁条款的存在,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47、中国甲公司和日本乙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发生纠纷,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甲公司败诉的裁决。就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乙公司向

4、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而甲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但甲公司应该提供担保C、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且经法院查实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其仲裁规则不一致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D、如果法院以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为由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不得再进行仲裁48、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说法中,何者错误?A、对外国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若查明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中国法院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撤

5、销该仲裁裁决B、对于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或申诉C、某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同一仲裁裁决,法院应当不予受理D、某仲裁裁决由甲国某仲裁机构做出,甲国没有参加《纽约公约》,与我国也没有双边协定。此时,该裁决的胜诉方应以该裁决为依据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做出判决后,才能执行胜己者,胜天下,政法英杰与您共胜司考www.sifa365.com政法英杰教育联系电话:010—5126697545、【答案】ABCD【考点】国际商事仲裁【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

6、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已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中止仲裁。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仲裁庭首次开庭时,未提出仲裁协议无效。其后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法院认为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在决定受理之前必须先报所属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如高

7、级法院同意受理,应报最高法,在最高法答复前,可暂不受理。注意:法院认为仲裁协议无效、裁定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或拒绝承认与执行涉外仲裁裁决以及裁定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之前,都必须层报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46、【答案】C【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无效【解析】首先,当事人如果约定了仲裁协议(可以表现为专门的协议书,也可以表现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则在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法院没有管辖权。因此要先判断该协议的效力。其次,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8条,如果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如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协

8、议无效。相关司法解释也作了相应的规定,包括约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一,法院没有管辖权;但当事人只约定了仲裁地,而未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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