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矿业税费制度的比较及有效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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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中国流通经济2011年第6期口经济法学国内外矿业税费制度的比较及有效借鉴王文娟1。李京文2(1.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北京市100081;2.北京工业大学经济-9管理学院,北京市100022)摘要:矿业税费制度是一国矿业政策重要的组成部分,制定合理而有效的矿业税费制度对于更好地发挥矿业税费制度应有的经济与社会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比国内外矿业税费制度。可以发现.国外通常把矿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来对待,其矿业税费制度充分考虑矿业企业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对矿业企业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宏观调控财政税收制度;而我国把矿业统归于第二产业,资源税成为矿业税

2、费主要的内容.相关税费制度的制定很难体现矿业企业的特殊性,存在原有资源税不足、税费体系不完善、优惠和补贴政策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矿业税费制度,应借鉴国外成熟矿业税费制度成功经验,立足我国实际,明确资源税功能.完善矿业税费体系.落实优惠和补贴政策。关键词:矿业税费制度;国际比较;借鉴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66(2011)06-0099-05矿业税费制度作为一国矿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政策制定者和利益相关者的重视。一方面,作为工业原料和能源产品主要来源的矿产资源在性质上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

3、快,对其的需求量日益增加,矿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矿业税费制度不合理容易催生矿业企业粗放的生产方式,造成高污染、高能耗与资源浪费现象,不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另一方面,矿业税费制度的合理建立与完善对矿业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矿业的有效投资以及矿业的进出口贸易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I】因此,在建立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我国现阶段矿业税费制度、伞面理解我国矿业税费制度不足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对完善的矿业税费制度,帮助我国制定更加合理的矿业税费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我国现行矿业税费制度概述我国现行矿业税费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

4、革后逐步形成的,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包括矿业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都适用的普通税费制度,如所得税、增值税等;二是矿业企业所特有的税费制度,如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等。I2】1.企业所得税。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开征了所得税,但计税基础、税率设定、征税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目前的基本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一般按企业经营所得(销售收入减去各项成本费用后的净额)一定的百分比征收。2.增值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增值收入,是流转税主要的构成部分,在我国现行的矿业税费制度下,矿业企业不仅需要缴纳资源税,同时也要就经

5、营所得的增值收入缴税,税率已由13%的优惠税率提高至17%的基本税率。3.资源税。我国资源税设置的初衷是体现国家对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调节资源的级差收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资源和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我国资源税开征的功能定位也不断变化,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并希望通过内化外部成本达到保护自然环境的目标。1986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对煤炭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通知》,成为我国第一代资源税的开端,当时的纳税对象局限于利润率超过12%的采矿企万方数据业。1994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

6、在中国境内开采天然原油、天然气、原煤、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采矿业具体适用的税额,由财政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资源赋存状况、企业开采条件、资源等级、地理位置等客观条件的差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征税标准具体如表1所示。4.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业企业因开采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而对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给予的补偿。1994年,我国通过并实施缈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费率一般为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品销售收入的l%。4%,按照矿产资源的种类分档。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享,

7、收入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再开发。5.矿区使用费。根据1989年开始实施的《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和1990年开始实施的《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对在我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内依法从事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在我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征收矿区使用费,按年度或油气总产量征收。二、国外现行矿业税费制度国外现行矿业税费制度归纳起来也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普遍适用的税费制度,如所得税、增值税等:二是矿业企业特有的税费制度,包括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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