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

ID:34053523

大小:448.07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3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_第1页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_第2页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_第3页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_第4页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_》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国的制药行业多年来一直以仿制国外的医药产品为主,同时也说明我国的制药业具有强大的仿制能力,诸如对于目前世界上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我国基本上都能够仿制出来。因此,我国的制药业已经具备实行强制许可的能力。这对发达国家的医药公司具有很好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我国在新药的研发上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主要是由于新药研发的周期非常漫长,一般需要8-12年的时间,由此带来的资金投入非常巨大,以美国为例,一种新药从发现和筛选临床前实验、到临床实验、取得医药55管理机构的生产许可证及上市,大约需要花费5亿美元的巨额资金。我国的制药企业很少有能力或

2、者愿意投入这么大的资金用于新药开发。而在医药领域究竟如何运用强制许可这一法律制度,关系到我国制药业的生存与长远发展,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适用,进行法理分析,是十分必要的。第三节运用利益平衡机制对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法理分析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其本身具有利益平衡机制,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从财产权理论上看,这一利益平衡机制具有充分的正当性。它是国家平衡知识产56权人的专有利益与社会公众获得知识产品的公共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而这种平衡机制,是通过限制知识产权人权利的方式实现的。权利限制的结果

3、使公众获得了某种利益,从而平衡了知识产权人与整个社会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种对知识产权人权利的实质性限制,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对利益的公平分配及合理分享,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公平正义价值的具体制度设计。而强制许可制度正是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具体表现方式。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所体现的利益平衡机制强制许可从总体上讲,是实现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的具体体现。其功能在于通过将非自愿许可赋予第三人,来保障社会公众对专利产品的必要接近、合理分享,从而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由此可见,强制许可的适55郭寿康,“药品专利与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问题”,专利法研究(年刊),2004,第2页5

4、6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原理论纲”,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第9页2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用程度应以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对专利产品的合法需求的利益平衡所要求的为限。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所体现的利益平衡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制度就是对发明创造进行产权界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而法律所承认的专利权,就是赋予专利持有人一种垄断性的专有权利,以达到激励技术创新的目标。但是如果这种专有权的垄断性禁止了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利用,超过了他对社会的贡献时,那么即使这种给予相当高程度的专有权能够激励技术的创新,专利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

5、术进步的使命也将无法实现。因此,为了确保专利权的垄断性与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利用并行不悖,这二者之间就需要一种“协调器”,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就是这样一种“协调器”,它“协调”专利权的垄断性与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利用二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使得专利制度既能够保障专利持有人的垄断权,又能够保障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利用,进而完成激励创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使命。2、专利权是一种私权,法律必须保证其获得有效的保护,但是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专利权人自由地行使权利,使其垄断权的行使超出理当受到的回报程度,从而以牺牲社会公益为代价时,就偏离了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所谓社会公益是指“多数人的利益高

6、于个人利益,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为了全社会的共同57利益而放弃个人私利”。也就是说,个人的利益应与全社会的利益保持一种基本的平衡和协调状态,以满足整个社会和各个成员的利益。各国的法学家在法律的利益平衡目标上的研究成果表明,法律要达到的平衡目标是,先满足最重要的和58需要优先考虑的利益,然后使其他的利益最少牺牲。有关公共健康、国家紧急状态和维护对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至关重要的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正是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但是由于社会的经济、技术、文化意识传统等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益之间,理想和绝对的平衡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在现代的经济社会中,为了实现激

7、励创新的目标,不同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法律的利益平衡都有着不同的选择。当社会处于市场孕育和发展时期,法律的保护重点应该放在权利人的利益这一边,以激发潜在的创新能力。但是当社会发展到成熟阶段,法律就应该适当限制这种专有权的扩张,注重维护社会公益,以保持社会恒久的创新能力。57参见前注2558参见前注5625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专利强制许可问题之研究二、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科技发展中的法律适用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专利权的垄断性与专利技术的传播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