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未履行先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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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方未履行先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建设方负有提供建设工程图纸及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等先合同义务的,建设方未履行该项先合同义务,致使承包方未能及时完成施工准备、如期开工的,建设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建设工程合同,并且建设方未及时履行先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

2、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一、案件来源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合民一初字第40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皖民四终字第00080号...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文。二、基本案情  2006年3月底,建安实业公司经

3、招投标取得昂鑫房产公司“上海城市公寓”8#、9#楼工程施工承包权,为此,昂鑫房产公司向建安实业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同年4月,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建安实业公司即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  本案一审期间,建安实业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案涉8#、9#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后的可得利益进行鉴定。该院委托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工程咨询公司)对案涉合同履行后施工方的可得利益进行了鉴定。中信工程咨询公司2009年10月12日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市·公寓”...8#、9#楼合

4、同履行后预期可得利益的鉴定报告》(简称《鉴定报告》),载明:1、此次鉴定涉及的相关工程资料均由一审法院提供。2、此次鉴定得出的预期可得利益,是建立在许多假设的前提条件下的,如项目班子运作有序、高效,现场管理科学合理,施工组织管理完善,组织与采购正常,市场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平稳,无安全、质量事故,工期合理,施工管理费控制得当,工程变更签证手续完备及时,工程结算科学合理,等等;同时,该预期可得利益也是建立在鉴定人认为案涉合同价1750万元对应的仅是部分工程这一判断基础之上的。3、根据委托方一审法院提供的现有资料,认为相对于设计

5、图纸,案涉合同价1750万元应该是部分工程的原因如下:(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就案涉工程参加投标的另外两家单位“合肥建工集团”、“安徽湖滨建安实业公司”的报价分别为16940552元、1850万元,而建安实业公司报价为1758万元。业主方设定的评标基准值为1758万元,合理最低价参考值为17059954元,且招标文件明确说明投标人报价应按照有关定额及信息价计算。(2)委托方未能提供招标答疑具体内容、标底价具体内容、施工商务标具体内容以及开工前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核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均不反映案涉合同价1

6、750万元相对于图纸系整体工程报价。(3)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显示,招标结束后,业主方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投标机构提交该施工招标投票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整个招标过程完整合法。综上,在充分满足上述假设条件的前提下,若履行合同,施工方预期可得利益为1466300元。  三、法院审理一审认为:(一)建安实业公司与昂鑫房产公司就“上海城市·公寓”...8#、9#楼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根据合同的约定,昂鑫房产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

7、5个工作日内提供10套图纸及工程地质、地下管线资料,该公司未能履行该项义务,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昂鑫房产公司认为其招标时已提供了图纸,故无需再另行提供,既与双方上述约定不符,也有悖建设工程施工常理。施工图纸是施工方进行正式施工的前提和基础,无施工图纸则除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外,其他所有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如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确定施工进度、方案及计划,均无从着手实施。双方合同约定建安实业公司可开工的条件是昂鑫房产公司与监理单位应共同签署开工令,现昂鑫房产公司仅凭监理单位签字同意的开工申请即认为其已同意开工,明显不符合

8、合同约定。双方合同专用条款第1.3条明确了建安实业公司在投标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50万元,而在招标文件第35条“履约担保”中另明确合同书签署后,中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现昂鑫房产公司在双方合同签订(2006年4月签订合同)后的2007年12月3日再行提及建安实业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显然依据不足,且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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