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暨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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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暨处罚规定为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树立生产必须安全的理念,以人为本,使安全生产系统化、组织化、制度化,在生产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和违规(章)处理办法。1.适用范围1.1集团下属2.预防措施2.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2安全生产责任制2.2.1各分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各部门部长、车间主任、主管对其所管辖区域安全负责。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各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年度安全目

2、标责任书,年末进行评比考核。2.2.2各分公司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必须做好记录备查,及时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2.2.3白班下班后各公司运转值班总调度(或主管)全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2.3安全教育培训2.3.1凡新进员工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厂级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车间级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培训;班组级由各车间第23页共23页主管负责组织培训。每级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培训后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所有培训内容见“三级安全

3、教育培训表”,(见附件1)培训记录要有时间、培训人、受训人签字,并将其考试试卷一同存档。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不得上岗任职。1.1.1对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和换岗前安全培训由各车间、班组进行“二级安全培训教育”,车间级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培训;班组级由主管负责组织培训。培训后组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培训资料、考试试卷由部门保管存档。1.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指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电工作业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危化品操作工)必须要取得资质部门签发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任职。在上岗前作业前要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每2年应参加复审教育,离岗6个月以

4、上重新上岗的,必须重新参加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任职。1.1.3集团生产管理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和举办一期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每半年举行一次消防演习。各分公司月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会,总结分析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和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安排。1.2安全生产检查1.2.1集团生产管理中心每月组织各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危化品专项、安全用电专项、机械设备专项、消防专项、特种设备专项、生产安全事故整改专项及其他生产安全专项)。1.2.2每逢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节假日集团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各分

5、公司安全大检查。1.2.3各分公司根椐实际情况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并每周以车间、班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1.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1.3.1各分公司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做好书面记录,根椐事故隐患的轻重缓急,实行“三定三不准”的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凡自己能解决的,班组不准推给车间、车间不准推给公司、公司不准推给集团)第23页共23页,逐条进行分类,组织落实具体整改部门、具体人员,整改时间进行整改。做到事故隐患未查清不放过,整改责任未明确不放过,隐患整改未落实不放过,防范措施未到位不放过。1.1.1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

6、一方面要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和张贴警示加强防范,另一方面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计划,尽快落实整改。1.1.2集团生产管理中心和各分公司安全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查,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发多发等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危险源等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定专人监督和复查,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其彻底整改。2.事故调查和处理2.1工伤事故处理办法2.1.1工伤报告2.1.1.1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应立即报告当班车间主任或主管(如当班管理人员不在时也可向其他管理人员报告),当班当班车间主任或主管应立即通知值班总调度。值班总调度根据伤情及时安排救治并通知

7、集团生产管理中心安全主管。受伤者出现工伤事故不及时报告的视为放弃(超过12小时)。2.1.1.2工伤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对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员工和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被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1.1.3当班车间主任或主管主管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附件2),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后于下班前(夜班下班后)交集团生产管理中心安全主管。未按时报送事故报告的,处罚责任管理人员50元/次。事故经过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如调查发现报告不实,对报告人及在报告上签字人处罚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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