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欧盟数据保护

浅析欧盟数据保护

ID:33973374

大小:27.83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2

浅析欧盟数据保护_第1页
浅析欧盟数据保护_第2页
浅析欧盟数据保护_第3页
资源描述:

《浅析欧盟数据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析欧盟数据保护摘要:欧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最早开始关注并重视个人数据的保护,而1981年缔结的第108号公约是全球范围内有关数据保护的第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文件,它建立了有关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以及各缔约国之间的各项基本义务,对于制定明确的数据保护的全球性标准以及各国国内标准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关键词:数据保护;隐私权;欧盟;108号公约2013年6月前美国中央情报局职员爱德华?q斯诺登将美国国家安全局对于即时通信和既存数据的监听行为―“棱镜计划”披露,披露的文件表明美国不仅对于本国公民的数据资料进行监听,更是对于美国境外公民的电子通信进行监听,文件更是披露,众多大型网

2、络服务提供商向美国政府提供了用户的网上数据资料。“棱镜计划”的曝光,使得人们的与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越发关注。欧洲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便开始关注个人数据的保护问题。由于欧洲将数据保护的定义宽泛化,所以关于隐私权保护的法律都蕴含在数据保护的法律制定中。欧盟的数据保护体系采取的是以制定法律为核心,通过法律明确数据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的保护规则,随后采取司法和行政救济措施。而1981年缔结的第108号公约作为全球范围内第一份有关数据保护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文件,为了适应现代化的需要,在2014年数据保护特别委员会通过了新版第108号公约,而一份修订版的议定书草案也将提交

3、至部长委员会审查通过。1现今《第108号公约》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电子数据处理领域的飞速发展、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司开始建立庞大的数据库来促进、提高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以及关联性。一方面这样的发展使得信息的处理效率稳步提高,而另一方面对于个人的私人领域的数据的庞大电子存储也为个人权利的保障带来了威胁。欧盟开始寻求建立一个防止对于个人数据不公平的收集和处理的特别规则。1981年,第108号公约缔结。公约规定了缔约国之间个人数据的自由流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这样的流通会被阻断,其一是在另一缔约国对于个人数据的保护“不对等”;另一方面是个人数据被传输到非缔约国;现今

4、为止,有46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35个国签署了附加议定书。2新版《第108号公约》的现代化和全球化在2014年12月1日至3日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的第三次以及最后一次会议上,欧洲理事会数据保护特别委员会经过讨论和修改之后通过了新版108号公约的提案。将108号公约发展成为“向所有为个人数据提供所要求的保护的国家开放的全球数据隐私条约也正在进行当中。”(一)缔约国的义务要求公约声明首先它是一个有关人权保护的文件。这就意味着缔约国的主要义务在于使它的国内法以及相关实践完全符合公约的所有条款要求,这样的表达虽然和目前的公约措辞不一样,但是实际效果确实一样的。最重要的是“缔约国应允许公约委员会

5、评估该国的措施,并积极参与到评估中,包括提交关于其采取各项措施的报告等…。”(二)数据保护水平和现今的公约一样,关于数据保护水平,新版仍然规定在第5条到第9条,这些要求只是最低要求,不能将条款解释为限制或者影响缔约国采取更广泛的措施来保护个人数据。在公约的第五条当中,对于数据保护有两个总体要求,一个是数据处理的恰当性,另一个是缔约国在数据处理的过程当中应得到数据主体的明确同意。(三)国内实施机制的要求新版公约的第十二条插入了先前规定在有关监督机构的附加议定书中的要求。对于履行公约义务所作出决定的强制力:包括对于行政过失的制裁等。在13条至17条更是有对于各缔约国监督机构之间的合作要

6、求。《第108号公约》的全球化战略优势最终还是需要依靠非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国家对于隐私保护的高水平立法以及在实践中持续对于个人数据的高水平保护。3对于《108号公约》的几点简单评价公约作为在数据保护领域第一份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全球性文件,具有众多的优越性。首先公约确立了一系列核心原则,在起草过程中运用了简单、技术中立的方法;其次,公约确定的关于数据保护的基本标准不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国家之间或各国国内确定明确的数据保护标准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再次,公约是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文件。最后,公约通过公约委员会的建立在实质上建立了一个独特的多国合作的框架。但是,由于公约在规定各成员国

7、义务之时,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后续跟踪机制,使得各成员国在实践中是否能有效的履行公约的各项规定还是有待观察的。其次,是公约的全球化的问题。除了欧洲理事会在促进公约全球化方面无所作为之外,各个国家由于国情以及信息技术水平的不同,对于严格适用保护标准还是在慎重考虑之中。新版公约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首先是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所导致的隐私权危机。其次就是后续监督机制的问题。参考文献参见徐敬宏《欧盟网络隐私权的法律法规保护及其启示》,载情报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5期。Seeht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