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

ID:33967583

大小:302.00 KB

页数:50页

时间:2019-03-02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_第1页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_第2页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_第3页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_第4页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_第5页
资源描述:

《[院校资料]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合作院校管理制度摘选东莞理工学院1.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关于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二、入学与注册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成人髙考,,经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新生入学规定,办理缴费注册等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须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到成人教育学院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

2、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广东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确认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注销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转有关部门处理。第四条已注册的在籍新生,应填写有关表册,建立学籍档案,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成人高考报名时所填的电子数据一致。在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如学籍信息与学生提供的信息不符的,按《变更

3、入学信息暂行规定》处理。第五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三、成绩考核第六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501.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严格有效的考核方法,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及技能的运用能力,以衡量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各门课程均须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核。2.操行方面。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对学生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表现,在毕业前进行综合鉴定。第七条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按总评成绩记载。总评成绩:

4、由期末考试(查)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期末考试(查)成缋古60—70%,平时成绩(包括出勤、作业和平时测验等)占30—40%。考试和考查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记分法。第八条分两个学期(或两个学期以上)授课的课程,每个学期必须进行考试,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计算课程总评成绩。如属考查科目,则按一门课程记载总评成绩。第九条学生每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课程须进行补考。补考一般于下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补考不能申请缓考,补考成绩以"及格"或"不及格"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如无故不参加补考,按补考旷考处理。第十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

5、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出具有关单位的证明(病假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公假须提供任职单位证明:),经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未经批准及考试后履行手续者,作旷考论。缓考者参加该课程的第一次补考,成缋按正常考核记分;如成绩不及格,毕业前只许补考一次,补考在该门课程的第二次补考时进行,补考成绩记入第一次补考成绩栏。第十一条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作“缺考”处理,考试成绩按“0”分记载,且注明“缺考”字样,不得参加第一次补考,经本人申请,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同意,允许参加毕业前补考。第十二条考试作弊者,考试成绩按“0

6、”分记载,且注明“作弊”字样,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如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经本人申请,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在毕业前可安排补考一次。补考作弊者,补考成绩以“不靠作弊0分”入册,不得再参加补考。第十三条50学生在国家承认学历的班级中,已修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与教学计划相同的课程,可于每学期开学四周内向成人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免修(考)申请,经审核批准者,予以免修(考),学生申请免修(考)的课程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必修课程总数的1/4(含1/4)。第十四条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3者,取

7、消其本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经假期自学补修后,在第二学期初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只能参加毕业前补考。从事特殊行业(如远洋、野外)或具有特殊情况(如残疾)的学生不能坚持听课而又有较强自学能力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教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部分教学活动(不包括实验、作业、实习、课程设计、考核等环节)。四、升级与留级第十五条学生修完该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均已及格者(含该学年内安排补考且及格的课程),准予升级。第十六条学生考试不及格,经过第一次补考,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含三门)以上,或历年累计超过四门课程不及格

8、者,应予留级。留级学生无级可留的(即下一级无相同的专业)可作退学处理,或留入相近的专业学习,或自行联系学校办理转学。留级学生原则上各门课程都应重修,原已及格课程可申请免修。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需重修的课程已不再开设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