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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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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主要指标解释TH厅统表(一)厅统表TH1号甲栏: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划分。宾栏:1.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实施统帐结合的职工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并实施统帐结合办法(在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建立个人帐户,下同)的职工人数,包括符合医疗照顾条
2、件的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实施统帐结合的退休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实施统帐结合办法的退休人员人数,包括符合医疗照顾条件的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单建统筹基金的职工期末人数指截止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建立个人帐户的职工人数。包括参加原劳动部门开展的大病医疗费用统筹的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单建统筹基金的退休人员期末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建立个人帐户的退休人员人数。包括参加原劳动部门开展的大病医疗费用统筹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
3、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城乡统筹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建立当年缴费记录)的人数。城镇居民享受待遇人数指年初到报告期末,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城乡统筹享受待遇人数48指年初到报告期末,按规定享受城乡统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同人社统WI1号表宾栏(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同人社统MI1号表宾栏(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同人社统UI3号表宾栏(1)。1.女性参保人数 指截止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女职工人数。2.缴费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
4、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包括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未缴部分已计入欠费的人员。3.农民工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非城镇户口在城镇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4.离退休人员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 指报告期末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同人社统UI1号表宾栏(2)。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数指年初至报告期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不重复统计。6.本月新增退休人数指报告期末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办理了退休(职)手续,本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数。7.本月新增退休
5、人员应发养老金指报告期内按规定应支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额(不包括补发金额)。8.本月缴费基数总额 指报告期当月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9.平均缴费工资 即“本月缴费基数总额”除以“缴费人数”(或“参保人数”)。补充资料: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 指报告期末非全日制、暂时性和弹性工作等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涉及参保人数 指年初至报告期末,关闭、破产企业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而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涉及的参保人员数。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指报告期末非全日制、暂时性和弹性工作等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入城乡统筹人数指年初至报告期末,按照当地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转入城乡统筹的人数。48(二)厅统表TH2号甲栏: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划分。其中:企业指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企业类型。包含执行企业养
7、老保险制度的事业单位。事业指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业务的事业单位。机关指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参加由劳动保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业务的机关单位。其他人员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失业后未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等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宾栏:1.期初累计欠缴金额 指截止上年末的累计欠费金额(本金)。在年度内各报告期中的期初欠费数不可更改。2.本期累计应缴金额 指报告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和个人,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出的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不包括应补缴上年度末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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