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力模式探析_杨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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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3卷第6期Vol123,No162008年11月TheJournalofGangdongUniversityofFinanceNov12008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力模式探析杨胜刚潘培陈琼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湖南长沙410079摘要: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力模式大致分为公示要件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两种模式下信托财产公示将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对两种模式下相关决策者承担成本的差异进行微观层面的探析表明,与公示对抗主义相比,在信托财产公示要件主义模式下,决策者需要负担的成本较高,故信托公示对抗主义更具效率;因此,要降

2、低信托当事人承担的挫折成本,赋予公示制度一定的灵活性,使信托财产公示制度得以顺利实施。关键词:信托财产公示效力;挫折成本;外部成本中图分类号:F830.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1625(2008)0620110207一、引言信托财产公示制度因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律背景的不同而有不同体现。英美法系的国家中,除公益信托要以注册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外,民事与商事等私益信托中并未有明确的信托公示规定,主要是通过契约、法律文件等形式来确保信托对抗第三人效力。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日、韩等国家或地区,则有具体的信

3、托财产公示规定。日本2006年12月修订的《信托法》第14条规定:“关于未作登记或注册而导致权利的得失及变更不能对抗第三人的财产,如果不进行信托登记或注册,该财产则不能作为信托财产对抗第三人。”另外,对于专利权、实用新案权等不做信托注册则信托无法生效。韩国《信托法》第3条规定:“关于需登记或注册的财产权,其信托可因登记或注册而与第三人对抗。对于有价证券,信托可根据内阁令的规定,对证券表明信托财产的实际情况;对于股票证券和公司债券,信托则可在股东名册簿或公司债券簿上,表明信托财产的实际情况,从而与第三人对抗。”

4、中国台湾地区1996年颁布实施的《信托法》第收稿日期:2008208216作者简介:杨胜刚(19652),男,湖南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与比较金融。潘培(19842),男,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陈琼(19642),女,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110·杨胜刚潘培陈琼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力模式探析4条规定:“以应登记或注册之财产权为信托者,非经信托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以有价证券为信托者,非依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规定于证券上或其它表彰权利之文件上载明为信托财产,不得对抗第三人。以股票或公

5、司债券为信托者,非经通知发行公司,不得对抗该公司。”由此可见,对信托公示做出具体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大都适用信托财产公示对抗主义。中国《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表面上可以将中国的信托公示效力理解为公示要件主义,即信托财产公示成为决定信托生效与否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缺乏明确解释和操作指引,中国的信托财产公示制度一直缺失。随着信托公司的重新定位,信托财

6、产公示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彰显,我们在研究如何构建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同时,遇到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信托财产公示效力模式的选择。制度是规范参与者行为的规则,政府设计的强制性的制度更是如此。在经济人的假设下,制度的作用是通过影响制度接受者的成本—收益来实现的。如果制度达不到调整参与者行为的[1]目的,就是制度失灵(李振宇、黄少安,2002)。一个适宜的效力模式可以促使信托公示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相反则会导致制度的失灵。因此,从法经济学角度对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力模式进行探析,将对信托公示制度的研究有所裨益。二、两

7、种模式下的法律效果分析信托财产公示制度作为信托法律制度与财产登记管理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产物,通过法定的登记或公示程序,对信托法律关系所指向的信托财产予以确认,有助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彰显。根据国内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信托财产公示是指在一般财产权变动等的公示之外,再制定的足以表明其为信托的特别公示,即在现行的财产公示制度中,嵌入信托财产公示的内容。信托财产公示的效力大致分为公示要件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信托财产公示要件主义是指信托财产必须经过信托公示,信托才能发生效力,否则即使信托成立,信托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信托财产

8、公示对抗主义,则指信托当事人若就信托财产进行信托公示,信托财产就能对抗第三人,若不进行信托公示,信托可以生效,但是信托财产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信托财产公示效力的研究集中在公示要件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两者的适用性[2][3][4]上。夏云鹏(2002)、吕红(2004)、王恒(2004)等分别对此做过研究,他们主要关注信托财产公示两种模式下法律效果的不同。两种模式下的法律效果可通过三种情况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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