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

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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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12〕12号),为规范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根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5号)和《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7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由区政府主导设立,重点支持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等机构在海淀区实施重大

2、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三条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行遵循引导性、间接性、非营利性和市场化原则。第四条引导基金主要来源于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条其他资金来源:引导基金投资形成的股权退出后的本金及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其他各级政府资金等。第六条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资金使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9第二章运作方式第一条引导基金主要采取参股基金的运作方式,优先支持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等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合作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3、:(一)合作机构属于以下范围:1、中关村科学城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特色产业园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2、其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发起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金。(二)合作机构应有专职队伍和技术能力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且有成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项目案例。第二条引导基金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股基金总额的25%,且不能成为参股基金中出资最多的一方。第三条参股基金原则上在海淀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0年。第四条引导基金原则上不参与参股基金的日常经营和管理,但应对参股基金投资事项

4、进行监督,对涉及投资区域、投资方向、投资限制及关联交易等基金运作的重大投资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第五条参股基金应将不低于引导基金出资额2倍的资金投资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的实施企业,且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和纳税。9第一条参股基金投资的企业所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项目,应代表当前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价值或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章引导基金管理第二条引导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分管副区长和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办

5、、区财政局、区国资委、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区经信办、区审计局、区监察局等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并邀请产业、投资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列席会议。投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选择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审议管理费支付比例和拨付安排;(二)审议引导基金合作机构和出资额等有关事项;(三)监督参股基金运行情况(包括投资区域、方向、比例及投资项目情况),评估考核参股基金的政策目标、效果和投资运行绩效;(四)提请区政府常务会或专题会决策相关重大事项。第三条投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办和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主要负责监督

6、、管理引导基金日常工作,初审引导基金投资方案、对外合作方案等重大事项并提请投委会审议。第四条区政府委托区属相关机构作为引导基金的名义出资代表。名义出资代表根9据委托与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区政府相关决议行使引导基金出资人义务,并与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第一条管理费按照引导基金出资额1.5%~2%的标准支付,在引导基金中列支,具体比例在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第二条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投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引导基金合作方案、退出方案的拟订和实施,负

7、责引导基金的投后管理等相关工作。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应定期向投委会报送引导基金投资运行情况和相关财务文件,并于每年年终根据要求报送引导基金投资运作绩效评价报告。第三条引导基金合作机构的评审规程如下:(一)公开征集。受投委会委托,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合作的各类投资主体,拟订相关投资及管理方案;(二)评审。由政府有关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社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及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投委会;(三)投委会审议。投委会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投资及管理方案评审结果进行

8、审议;(四)区政府决策。区政府对投委会审议结果进行审定;(五)社会公示。将区政府决策确定的引导基金合作机构,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第四条9为保证引导基金安全运行,确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引导基金的托管银行,具体负责资金保管、拨付、结算等日常工作,并负责对引导基金投资区域、方向、比例等进行动态监管。托管银行定期向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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