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806845
大小:5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安全阀纳入安全附件管理,不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范围。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方式分为产品型式试验和制造单位许可。压力管道密封件、防腐蚀压力管道元件、低温绝热管、直埋夹套管、压力管道制管专用钢板、聚乙烯混配料的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其余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复查换证、许可证变更与延期、补证与注销。第一步申请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单位在同一城市(设区的市)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的,可一并提出申请;申请单位的多处产品制
2、造地址不在同一城市的,应分别提出申请。申请提交的材料:1.工厂概况介绍;2.典型产品样本及参数和规格;3.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质量手册。申请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2.有相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相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5.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6.能够保证制造产品的安全性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具体条件,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
3、体系基本要求》。第二步受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补正/补齐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第三步产品试制首次申请制造许可或增项、升级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试制。产品试制的数量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申请制造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的生产单位在产品试制前,应向当地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
4、制造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第四步型式试验首次申请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附件B至附件I规定的典型压力管道元件许可或增项、升级和产品型式试验许可的申请单位,在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具体要求,请查询《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机构现场取样时,还将进行以下工作:1.核查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与申请材料相符合2.检查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以及许可标志的使用规定;3.审查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查看制造单位资源条件和其他必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检测手段是否与制
5、造的产品相适应,并且跟踪检查产品制造过程;4.申请单位有多处产品制造地址时,核查申请单位提出的申请是否正确。现场取样时发现制造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不符,型式试验机构不得取样。第五步鉴定评审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不需要进行鉴定评审。约请鉴定评审:申请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向获得相应委托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提出申请。约请提交的附加材料: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已受理,正本份);2.质量保证手册;3.试制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申请单位的许可申请经受理后,应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否则应重新提出申请。鉴定评审的接受:鉴定评
6、审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接受约请或不接受约请的决定。不接受约请的,应在做出决定的同时,退回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实施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将在鉴定评审实施日期的7日前,向约请单位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寄发或传真《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鉴定评审机构一般将从接受约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出具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需要整改”的,申请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提出的问题,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和整改见证材料提交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
7、机构应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结论要求申请单位整改的,自整改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向发证部门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的具体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第六步审批发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的,在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