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出让合同.doc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

ID:33772945

大小:5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2-28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_第1页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_第2页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_第3页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_第4页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矿权出让合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探矿权出让合同(参考样本)出让人(甲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受让人(乙方):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注:本合同参考样本仅载明了基本条款,详细约定内容由双方洽谈确定。其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探矿权出让合同出让人(甲方):受让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和《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苏国土资规发[2013]3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

2、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以网上出让方式,将探矿权(以下简称探矿权)有偿出让给受让人。第二条出让人所出让的探矿权勘查区块位于,勘查矿种为,勘查面积平方公里。勘查区块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如下:序号东经北纬°′″°′″第三条本合同约定的探矿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算。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探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小写金额¥)。该出让收益不包括探矿权使用费、办证登记费等其他依法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第五条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探矿权出让收益付款方式为就地办理缴库,并按下列方式缴付。□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清本合同第四条约

3、定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受让人按照以下规定的时间、金额,自年度起分期向出让人缴付探矿权出让收益。第一期:年月日前缴纳人民币(小写金额¥)。第二期:年月日前缴纳人民币(小写金额¥)。分期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的受让人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承担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基数为本期应缴纳收益的本金,计费期限为延期缴纳的天数,费率按缴款当日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小写金额¥)转为受让探矿权的定金,定金可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第七条受让人应当在按本合同约定缴清探矿权出让收益之日起30日内,

4、持矿业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本合同和缴清探矿权出让收益的凭证等,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成为探矿权人。受让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探矿权手续,或提交办理探矿权所需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让人函告后6个月内仍不响应,视为受让人主动放弃受让的探矿权,已缴纳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和定金不予退还。第八条受让人在探矿过程中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或者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勘查区域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第九条受让人在勘查作业过程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

5、、“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开展勘查作业;不得损害、破坏周围自然生态环境或者设施。因勘查作业使国家或者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当负责赔偿。第十一条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受让人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应当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在延续出让期限内,本合同继续有效。但受让人申请相同勘查程度的延续登记的,应当缩减勘查面积,缩减的勘查面积不得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载明勘查面积的25%,且延续登记的地质勘查方案必须通过省级以上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专家论证与审查。第

6、十二条探矿权出让期限届满前,受让人没有提出延续登记申请或者虽然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将《勘查许可证》交回出让人,并办理探矿权注销登记,探矿权由出让人收回。受让人应当及时封堵、回填、拆除探矿作业形成的井、硐、巷道等,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恢复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责任。第十三条受让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保留探矿权的范围为可供开采的矿体范围。第十四条出让人依法需要提前收

7、回探矿权的,受让人有权获得合法补偿。第十五条在出让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让人必须申请变更登记:(一)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的;(二)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三)经依法批准转让探矿权的;(四)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的。第十六条受让人已充分认识并愿意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一)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未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二)在勘查许可证载明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探明的矿产资源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三)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