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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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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第一章 总则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章 股东各方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住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二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住所: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公司执行董事。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
2、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元整。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八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网络设计,系统开发,网络技术支持。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
3、担义务。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五)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
4、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合法权益的决定。第十五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
5、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七条 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
6、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及主持。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七章 执行董事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7、,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八章监事制度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第二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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