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

ID:33708733

大小:5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28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_第1页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_第2页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_第3页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_第4页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太原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出让行为,保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和《太原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适合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域内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出让(以下简称土地招标、拍卖)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

2、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招标、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土地招标、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  计划、城建、财政、规划、房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土地招标、拍卖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拍卖人、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参加公开投标或邀请投标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中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投标人。  本办法所称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竞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  第五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

3、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和城建、土地、计划、规划、财政、房管等部门的负责人或专家九至十一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土地工作的领导担任。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查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决定招标、拍卖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4、当拍卖出让: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和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愿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出让;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和个人可能有受让意愿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第七条 土地招标、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 土地招标、拍卖所得收入,应当全额上交市、县

5、(市)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根据土地部门的清算,及时拨付土地招标、拍卖中土地取得、拆迁安置等有关费用成本,清算核拨有关费用后,纳入预算管理阍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第九条 土地招标、拍卖应当由市、县(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制订土地招标、拍卖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委员会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制定招标、拍卖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方案的内容包括:出让地块位置、用途、面积、使用年限、权属、现状、规划要

6、求及其他有关条件。  第十一条 土地招标、拍卖以净地为主。征用集体上地作为出让土地的,其折迁、征地、前期开发工作由市、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投票人、竞买人应了解招标拍卖地块的有关资料内容、遵守规则,依法参与投票、竞买活动、不得有弄虚作假或串通压价等违法行为。6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第十三条 土地招标、拍卖的标底或底价(保留价)必须保密。严禁招标、拍卖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泄露标底或底价。  第十四条 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

7、不特定单位和个人投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单位和个人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单位和个人投标。  第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况投者。少于三个竞投者的,本次招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招标或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变出让方式。  第十六条 全部标书不符合标的要求的,投标无效。  对具有其他综合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