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电信服务业的改革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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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宋才发:WTO规则与中国电信服务业的改革及保护WTO规则与中国电信服务业的改革及保护宋才发*作者简介宋才发(1953—),男,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法学院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从事法学研究。本课题为国家“211”工程“十五”建设重点项目,教重办[2002]第2号;国家民委2002年重点项目,民委发[2002]127号。(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

2、81)摘要《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电信服务的核心义务,包括公共电信传输网络和服务的市场准入与使用(实质上就是指公共基础电信)。它要求各成员方确保所希望获得列示于服务贸易减让表的优惠服务,提供方能够在合理和非歧视的基础上进入并使用公共基础电信传输网络和服务。我国政府承诺有条件的开放中国电信市场。中国电信服务业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电信服务业要进行制度创新。电信服务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国家的神经中枢网络,因而必须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关键词WTO规则;电信服务;引入竞争;制度创新;信息安全一WTO组织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艰难历程。1994年4

3、月在马拉喀什签署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文本时,有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香港、欧洲共同体等25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了此轮多边谈判。会议采纳了与服务贸易有关的一系列部长级决定,其中之一就是在该回合结束后继续就基础电信服务进行深入的谈判。各方都希望通过进一步的磋商,在充分考虑对电信法规体制进行改革的基础上,实现该部门贸易的自由化,于是形成了《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决定》。该决定指出:“谈判应在自愿基础上、在《服务贸易总协定》范围内进行,以期逐步实现电信传输网络和服务(下称‘基础电信’)贸易的自由化。”“在不损害谈判结果的情况下,谈判在范围上应全面,不预先排

4、除任何基础电信。”“设立基础电信谈判小组(下称‘NGBT’)执行此授权。”“谈判产生的任何承诺,包括其生效日期,应列入《服务贸易总协定》所附减让表中,并应遵守该协定的所有规定。”[1](P307—308)根据《关于基础电信谈判的决定》规定,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的1995年,各国电信部长的高级会晤和“95国际电信博览会”...如期在日内瓦举行。各方开始就基础电信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谈判,最初有33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政府参与,由基础电信谈判小组(NGBT)监督。该轮谈判的目的在于开放年收入达5000亿美元的全球基础电信市场,目标是不仅要扩大国

5、际电信市场的竞争,而且要制定统一的竞争规则,以确保各国相关政策的透明度和防止不公正的竞争行为。在电信谈判的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普遍注重市场准入的问题,并不在乎国民待遇问题,这是因为它们可以凭借自身拥有的技术优势,利用现存的信息传输网络功能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发展中国家则坚持认为电信服务是当代社会所普遍需要的,同意通过谈判单独达成一项电信协定,但是必须将电信部门本身与使用电信的其他部门严格区别开来,与此同时更需要解决是否能够获得有关技术、信息、资金援助以及基础设施等诸多问题。服务贸易框架协定的《电信附件》对于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究竟如何

6、区分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正因为如此,部长级会议决定谈判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以期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内,实现电信传输网络和服务贸易的逐步自由化。然而无论是作为特定服务部门,还是作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技术手段,电信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都是一致公认的。谈判原定的最后期限为1996年4月30日,日期临近之时,已经有53个成员政府决定全面参与谈判,另外有24个政府要求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到截止日已经有48个政府提交了34份减让表(注:欧盟15国作为一个成员),由于美国在此时提出要撤回其在卫星通信领域的开放承诺,从而使谈判陷入僵局。经过WTO组

7、织总干事鲁杰罗的出面斡旋,1996年6月各方重开谈判,并于1997年1月15日重回日内瓦准备最后的谈判;到2月15日历经3年艰苦卓绝的谈判,WTO组织终于成功地结束了关于基础电信服务市场准入的谈判,达成了全球电信自由化协定。共有71个成员方政府提交减让书,其中69国(地区)政府提交的55份减让表,最终被作为附件附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议定书及其附件于199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基础电信协定减让表即成为1994年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以来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部分。所有参加谈判的成员的电信营业额占1995年全球电信服务收入的91%以上

8、[2](P315—319)。WTO协定中有关基础电信的基本定义。论及基础电信服务业,离不开电信部门。这里所说的电信部门,是指电信服务部门和电信设备部门。在电信设备方面,在原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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