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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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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一、法律硕士(J.M)(一)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二)考试科目政治
2、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待划定联考分数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三)招生领域、限额及招生院(系、所)领域代码领域名称招生限额招生院(系、所)简称410100法律硕士50法学院二、教育硕士(Ed.M)(一)报考条件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
3、、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13(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待划定联考分数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四。(三)招生领域、限额及招生院(系、所)领域代码领域名称招生限额招生院(系、所)简称420
4、101教育管理200教育科学研究院三、工程硕士(一)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
5、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2、考试方式13(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6、。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2)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样表见附1)。各培养院(系、所)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
7、11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具体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执行。(三)其他事项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等领域招收的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2、项目管理领域招生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3、招生录取结束后,将按
8、领域公布GCT成绩百分位平均值,若培养单位某个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5位(培养单位数少于50的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3位),将视情况暂停该培养单位该领域1~3年招生。录取西藏和新疆地区的考生不参加排序。134、对于当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应进行认真分析,属于生源问题的,应加强和企业的联系,积极组织生源;属于社会需求问题的,应主动提出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因培养单位不予重视,出现连续3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将停止该领域的招生。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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