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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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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淄博市建筑管理处 文号:淄建管发【2012】15号 各区县建管处(局),各建筑业企业: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2〕1号)要求和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和省建管局《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鲁建管发〔2007〕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实际情况
2、,经研究,市建管处决定自3月份开展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组织实施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考核工作由省建管局统一组织和监管,市建筑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区县建管处(局)负责辖区内企业资质考核初审。二、考核企业范围201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的我市所有建筑业企业及中央驻淄企业。三、考核内容(一)2011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情况、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二)企业注册类与非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关键岗位、技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三)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
3、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四、考核材料(一)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1.网上资料(1)2012年资质考核情况表;(2)2011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3)2011年统计年报表。2.书面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注册建造师证书,高、中、初级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中心网页查询纸质打印页;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数据库导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4)2011年度统计报表;(5)2011年度财务报表;(6)2011年12月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或交费基数汇总表;(
4、7)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上填报的《2012年资质考核情况表》、《2011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2011年统计年报表》纸质打印页。(二)劳务分包企业1.网上材料(1)山东省建筑劳务企业月度快报系统的企业基本信息表;(2)2011年12月建筑业劳务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报表;(3)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技能人员数据库人员。2.书面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2011年度统计报表;(4)2011年度财务报表;(5)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数据库导出的技能人员名单;(6)技能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7)山东省建筑劳务企业月度快报系统的企业基
5、本信息表纸质打印页;(8)2011年12月建筑业劳务企业主要指标月度快报表纸质打印页。书面材料企业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五、考核方法和程序本年度资质考核采取企业自查、区县建管部门普查、市建管处和省建管局抽查的方法进行。(一)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自查与申报。被考核企业对照相应的资质标准对企业所拥有的各类别资质进行自查,对缺项的资质条件在考核期内必须完善补全。同时,按照本通知要求,上报网上和书面考核材料。申报程序如下:1.企业申报。企业进入“山东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系统”,修正企业基本情况表、填写资质考核表,与相关书面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保
6、存数据”按钮保存企业上报数据,再点击“上传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网上申报完毕后,企业将资质考核的书面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报送区县建管部门审查。复印件用A4纸加盖公章后,按书面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2012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参加考核,但要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资质考核表,并按时上报统计月报数据。2.区县建管部门资质考核初审。区县建管部门进入“山东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络快报系统”,对企业上报的网上资料、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有效性(含年检纪录);注册资本与
7、实收资本是否一致,金额是否达标;资质证书副本主项和增项资质的序列、类别、等级、批准机关;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注册建造师证书要核对注册单位与考核企业是否一致,数量是否达标(可查询注册建造师网上数据库)。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根据企业提交材料审查情况,在“网络快报系统”填写资质考核初审意见,并上传上级主管部门。3.区县建管部门在资质考核过程中发现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的,应督促企业首先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否则,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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