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建筑物装置屋宇装备系统c55ch04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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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計署署長第五十五號報告書》—第4章在政府建築物裝置屋宇裝備系統撮要1.屋宇裝備系統是建築物內的機電裝置,提供內部基礎設施,使建築物妥善運作。主要屋宇裝備系統包括電力供應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統、升降機及扶手電梯和消防系統。建築署負責安裝政府建築物內的屋宇裝備系統。審計署最近審查了政府建築物內屋宇裝備系統的設計及安裝。已完成建築項目的樓宇用後評估2.二零零五年七月,建築署發布須為已完成建築項目的屋宇裝備系統進行樓宇用後評估的規定。樓宇用後評估旨在監察有關系統的表現,確保它們在建築物啟用後運作良好、切合用戶的業務要求,以及達至最佳

2、能源效益。在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期間,建築署挑選了12個建築項目,以進行樓宇用後評估。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有8個建築項目已完成樓宇用後評估。3.需要加快推行改善措施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建築署進行一項顧問研究,檢討樓宇用後評估機制。該研究原定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完成。截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中,建築署尚在研究顧問就樓宇用後評估各範疇所提出的建議,並進行擬議樓宇用後評估機制的試行工作。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密切監察顧問研究的進度,並在適當時盡快落實顧問的建議。—1—4.需要訂立客觀的挑選準則和目標根據建築署的指示,複雜項目須進行樓宇用

3、後評估。不過,該指示沒有就如何挑選複雜項目提供指引。建築署亦沒有就進行樓宇用後評估的建築項目訂立目標數目。在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期間完成的175個建築項目中,建築署挑選了12個建築項目(7%)進行樓宇用後評估。平均每年獲選進行評估的已完成項目不足3個。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就挑選建築項目進行樓宇用後評估制定指引和客觀準則,以及在資源許可下,考慮挑選更多建築項目進行樓宇用後評估。5.需要涵蓋各類建築項目建築署的建築項目包括內部項目和外判項目,並涵蓋多類建築物。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期間,外判項目佔175個已完成建

4、築項目的83%,但獲選進行樓宇用後評估的外判項目只有4%,而內部項目獲選的比率則達21%。此外,五類建築物從未曾進行樓宇用後評估。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在日後挑選建築項目進行樓宇用後評估時,應考慮不同類別的項目和建築物。電力供應系統的設計及安裝6.建築物內的電力供應系統是把電力通過網絡分配予個別屋宇裝備設備及其他電力器具。電力供應系統的主要組件包括配電變壓器、總電櫃開關裝置及配電網絡。電力供應系統的供電量須足以應付所有屋宇裝備系統和其他電力器具對電力供應系統構成的最高電力負載。7.需要檢討供電量差異審計署審查八幢已完成樓宇用後評估

5、的政府建築物的電力供應系統。審計署發現,在進行樓宇用後評估期間,該八幢建築物的電力供應系統裝機供電量均高於推算最高電力負載,供電量差異為27%至61%不等。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檢討政府建築物內電力供應系統的供電量差異,以便制定改善措施。—2—8.需要修訂設定備用供電量的指引審計署發現,兩幢建築物的設定備用供電量(68%和36%)高於建築署指引所訂的30%常規。二零一零年七月,建築署告知審計署在釐定電力供應系統裝機供電量時所考慮的各項設計因素。審計署注意到,建築署的設計指引中沒有明確載述這些設計因素,在八幢建築物的設計報告中亦沒

6、有詳細記錄相關詳情。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a)在設計指引加入會影響釐定電力供應系統供電量的相關設計因素;及(b)在設計報告中記錄設定電力供應系統備用供電量的計算資料及理據。9.估算電力負載的方法可予改善建築署已就電力供應系統供電量的估算方法制定指引。審計署發現,三幢建築物的估計電力負載高於實際負載19%至35%不等。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檢討電力供應系統電力負載的估算方法,以便制定措施提高估算方法的準確度。空調系統的設計及安裝10.政府建築物的空調系統通常屬中央系統,包括製冷機組、配水系統、配氣系統及空氣處理設備。空調系統的

7、製冷量須設定於足以應付建築物內空調樓面面積的估計最高冷凍負載水平。11.需要檢討製冷量審計署審查八幢已完成樓宇用後評估的政府建築物的空調系統。審查發現,在進行樓宇用後評估期間,該八幢建築物的裝機製冷量均高於實際最高冷凍負載,製冷量差異為0.2%至65%不等。當中三幢建築物的製冷量差異為45%至65%不等。如剔除在正常情況下不會運作的後備設備,該八幢建築物的製冷量差異為0.2%至47%不等。審計署建議建築署署長,應聯同機電工程署署長監察政府建築物的冷凍負載,並在空調系統到期更換時因應需要,考慮修訂所需製冷量。—3—12.需要檢討設定

8、的備用製冷量審計署發現,三幢建築物所設定的備用製冷量為43%至137%不等,超過建築署指引訂明的30%。剔除後備設備後,備用製冷量為-3%至66%不等。二零一零年七月,建築署告知審計署在釐定空調系統製冷量時所考慮的各項設計因素。審計署注意到,建築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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