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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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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JXYCCG-2009-176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手术无影灯、机械手术床、移动式空气消毒机询价采购招标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1目录一、询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政府采购合同四、报价清单2一、询价公告受宜春市采购办的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手术无影灯、机械手术床、移动式空气消毒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JXYCCG-2009-176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第一包:手术无影灯1台第二包:机械手术床1台第三包:移动式空气消毒机4台。3、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
2、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4、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安装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评标方法和原则:最低评标价法。6、投标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递交投标书
3、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8、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开户行: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账号:1508202209024901359,在转帐支票用途或附言栏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9、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张吉伟龙微娜10、电话及传真:0795-32167833216796(传真)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8月24日3二、投标人须知受宜
4、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本次政府采购实行询价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一、报名手续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单位投标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并向我中心报名投标。二、质量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特约维修处(特殊情况除外)。三、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1、投标
5、函;2、项目方案及说明、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共二份,分别注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2、逾期送达的;3、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的;五、开标方式由采购人将各投标人的投
6、标文件拆封比较评定,得出中标人。六、评标、定标原则: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七、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宜春市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八、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盖章。九、联系电话及传真:0795-32167833216796(传真)联系人:万振张吉伟龙微娜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8月24日4三、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中标
7、人):乙方(采购人):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甲、乙、丙三方根据2009年8月24日举行的询价采购达成本合同(JXYCCG-2009-176)。一、中标商品清单(见附件)二、甲方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2009年3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三、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甲方按国家及生产厂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并负责终身维
8、修。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四、售后服务:甲方应提供下列服务:(1)现场安装和调试;(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乙方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4)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电话后,市区范围内维修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位,一般维修应在8小时内完毕。(5)甲方的其他服务承诺。五、送货时间:甲方应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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