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

ID:33573272

大小:178.5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9-02-27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_第1页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_第2页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_第3页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_第4页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_第5页
资源描述:

《会计制度设计作业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一、《企业会计准则》含一项基本准则和三十八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新会计准则01号存货新会计准则02号长期股权投资新会计准则03号投资性房地产新会计准则04号固定资产新会计准则05号生物资产新会计准则06号无形资产新会计准则0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会计准则08号资产减值新会计准则09号职工薪酬新会计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新会计准则11号股份支付新会计准则12号债务重组新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新会计准则14号收入新会计准则15建造合同新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新会计准则17号借款费用新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新会计准则19号外币折算新会计准则20号企业合并新会计准则21号租赁新会

2、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新会计准则24号套期保值新会计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新会计准则26号再保险合同新会计准则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新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新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新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新会计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新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会计准则34号每股收益新会计准则35号分部报告新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新会计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新会计准则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会计准则01号存货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

3、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一)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二)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二章确认第三条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三章计量第五条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第六条存货的采购成本

4、,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第七条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第八条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第九条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

5、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第十一条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第十二条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第十三条企业提

6、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劳务的成本,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4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7、,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