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

关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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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环建函〔201120134〕146608号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关于同意对嘉兴佑威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380万平方米高新复合材料项目补充说明进行备案的函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委托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对该项目的技术咨询报告(浙环评估【2014】215号)和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的初审意见(嘉港环[2014]31号)收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将我局审查意见函复如下:—8—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浙江省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的技术咨询报告和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初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众参与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嘉兴港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浙江美福石油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16916.87万元,建设内容为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改造。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产品结构、生产

3、工艺和生产设备若发生重大变更,必须重新依法报批。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单耗。提高物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废水防治方面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做好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各装置生产废水收集管网必须采用架空或明管套明沟铺设,不得埋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须经有效处理,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

4、,纳入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二)废气防治方面提高装备配置水平,加强设备密封和连续化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建立泄露检测与修复体系(LDAR)。严格落实各类废气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高度及排放速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三)噪声防治方面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其中北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四)固废防治方面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处置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省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须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8—三、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

6、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投加过程的管理;做好各类储罐、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防范措施,通过设立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性废水不排入周边水体,同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习。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水12.4446万吨/年,化学需氧量14.934吨/年,氨氮3.112吨/年,VOCS199.321吨/年(其中本项目废水0.3022万吨/年,化学需氧量0.363吨/年,氨氮0.076吨/年,VOCS

7、49.193吨/年),其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确定的指标内。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他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业主、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六、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本项目必须在开工前委托环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环境监理,并按规定向我局和嘉兴港区环保局报送季报、年报和总结。以上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请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认真予以落实。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

8、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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