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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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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函证开篇引例普华永道在对G外高桥保证金账户余额实施函证时,未能直接向证券公司发出询证函,而是交给G外高桥财务经理黎明红处理,而询证函回函亦由黎明红交还给普华永道而非证券公司直接反馈,这给挪用资金行为创造良好的环境函证的定义解决问题的建议内容导览应收账款函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应收账款函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函证存在的问题应收账款函证定义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
2、有关证明债务的存在和记录的可靠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函证本身的局限性函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失衡函证存在的问题应收账款函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应收账款函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被审单位不愿在询证函上盖章函证本身的局限性成本高、效率低具有盲目性无法控制关联方联合作弊被审计单位不愿意在询证函上盖章被审计单位发生赊销业务时为了隐瞒收入不计入应收账款,惧怕被询证者拿到询证函后对被审计单位不利。被审计单位已收到货款,但未及时记账或其他原因未冲减应收账款
3、,怕被询证者回函纠正而被查出舞弊行为被审计单位与被询证者存在合同或货物质量纠纷,怕被询证者把询证函作为诉讼证据等函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失衡注册会计师要对出具不实审计报告向社会公众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却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而社会公众享有使用审计报告的权利却不承担相应配合义务。对于被函证者拖延回函,不回函甚至虚假回函均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不符合现代法律强调的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解决问题的建议客观地看待函证程序。赋予上市公司双方注册会计师直接函证的权利。建议完善注册会计师函证的法律规定。客观地看待函证程
4、序函证是测试应收账款余额正确性的有效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所以在一定条件下应将函证和其他的审计程序结合使用,当注册会计师无法取得回函或不准备函证时可采用分析性检查、销售截止测试及其他替代程序,以取得更好的审计效果。赋予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直接函证的权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客户范围越来越广泛,特别是当被函证对象是上市公司时,应收账款函证的质量就更应引起重视。赋予被审计和被询证单位双方的注册会计师直接函证的权利既可以提高应收账款函证的质量,也可以提高效率。完善注册会计师函证的法律规定
5、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应将注册会计师询证函的发放和收集纳入规范化的渠道。规定函证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回函的时间,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回函收费制度等,使函证双方积极配合,并据实填写有关信息资料。参考文献[1]张志萍.论函证法在应收账款审计中的应用.[J].商业会计,2011,(9):53-55.[2]蒋清中.应收账款询证函有效性分析.[J].经济纵横,2011,(5):122-124.[3]赵金芳.做好函证工作提高应收账款审计质量.[J].财会研究,2007,(4):69-70.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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