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ID:33510554

大小:47.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26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_第1页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_第2页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_第3页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_第4页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6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六章房地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第一节评估的基本原则一、评估基本原则主要是有合法原则,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供求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6个原则。1.2.1合法原则在现行法律政策下以房地产的合法使用为前提的原则。1.2.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在法律上允许、技术上可能、财务上可行,经过充分合理论证,并能给估价对象带来最高价值的使用,也就是以能使估价对象获利最多的用途和开发强度来衡量。在合法使用方式下,各种可能的使用方式中,能获得最大收益的使用方式的估价结果。1.2.3供求原则估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

2、房地产的供求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供求关系变化的因素。1.2.4替代原则在估价一宗房地产的价格时,如若附近地区存若干相近效用的房地产的价格存在,则可依据代替原则,经过必要的修正,判断出估价对象的价格。1.2.5估价时点的原则估价时点又称:估价基准日、估价期日、估价时间,是一个具体的日期,通常年、月、日表示,估价额是该是该日期的价格。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有很强的时间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不同的时点,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也就是说,估价实际上只是求取某一时点上的价格,所以估价一宗房地

3、产的价格时,必须假定市场情况停止在估价时点上,同时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通常也是以其在该时点的状况为准。第二节房地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一、市场比较法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近期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修正得出估价房地产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市场比较法又称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有时简称市场法或比较法。1、理论依据:经济学的替代原则。2、适用范围:比较广泛。房地产、单纯的房、地均可,但如果没有或很难找到比较

4、案例的情况就不宜使用。3、市场比较法的注意事项:正确选择比较案例和合理修正交易价格是保证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关键,运用市场比较法主要就是选择的案例要具有可比性,系数修正要具备准确性,评估中善于抓住不同物业的主要特征和重要因素,这是决定评估结果的价格基础。(1)选择比较案例由于案例的可比性会直接影响估价结果,正确选择案例是市场比较法评估的基础。因此,在选择选择案例时,要重点注意几种不可比的情况:  不同级别(地域)的物业,没有可比性;  成交价格调整幅度超过了30%,没有可比性。拆迁评估规定单项因素不超过

5、调整幅度的10%,综合因素不超过调整幅度的15%;  用途不同,不具备可比性;  交易时间超过半年,房地产指数波动幅度超过15%,不具备可比性。  在操作中尽可能多搜集交易案例,对搜集到的案例,选择要慎重,严格实施必要的选择程序,选出具有可比性的案例。(2)案例的修正  案例修正是将可比性参数对估价物的影响程度在价值量上体现出来,估价师要善于抓住能反映估价物特点的主要特征和影响其价值的重要因素,将所评物业特征充分挖掘,将有代表性,对物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因素重点比较。1.严格按照估价规范标准,合理量化,

6、确定参数。  2.对案例要调查取证、了解背景差异,了解交易内涵,把握交易案例中的各种因素,找出价格差异。  3.估价师对评估案例涉及的某一个区域的整体情况要有概况性的了解;对交易条件、交易背景资料要充分了解。  4.案例分析要透彻,便于量化,要注意区分和修正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标价和成交价。5.个别因素要根据待估物业的现状、修正情况不一样,不能千篇一律。6.定性、定量相结合,修正中使用的因素条件说明表、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要匹配和对应,量化的分值要合理;  7.要注意评估物与案例的因素区别和等级,对影

7、响评估重要因素修正.系数修正要到位,不能有意识地修正幅度过大或过小,力求修正准确;  8.对拆迁评估,使用权和产权要进行修正;  9.严格按照产权的法定用途修正,例如,对某区沿街的住宅评估,法定用途没有批准为非居住,与同类非临街的居住物,在比较时,不但没有优势,系数还要向下修正;  10.对整幢、独用的房屋,在适用性、市场接受度上要进行修正,由于二手房的市场供求关系,可能会造成面积越小,单价越高;二、成本法以开发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或类似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河为基础,再加上正常和应缴纳税金的出估

8、价对象房地产价格。成本法又称原价法、承包商法、成本逼近法,在旧有房地产或资产估价中又称:重置成本法或重建成本法。1、理论依据:房地产的生产费用为基点,也是一种替代原则。2、适用范围:广泛3、测算方式: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取得土地费用+建安费+正常利税三、假设开发法:将估价对象房地产的预期开发后的价值,扣除其预期的正常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税金及开发利润,根据剩余之数来确定估价对象房地产。1、理论依据:生产成本费用为基点,地租原理。2、适用范围:待开发的土地、将土地或旧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