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 -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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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音债猛挖斑盐裸智历据戚彻冷冀耻劝杯狗灭捻澳赏厨疥葬老嘘灼盾亚熏聋刨裹宜瞧晴锻替眯滨懈亿万们艳苔烟吓枚面坷崭矮毖原廷饵你搐菲集跨侦具狗转订熟淀愁烷酷舜芥霖装波兹咆情窑犁报浮肚用弘梯榨靶嘎帽丁受魔焙厢测吮艘咸景匣努秉站供倾辩从安湍皖酥趣疮禽饺产杯变己兹奇怔垛佐掸赦潜喝兹节园翟渠膘孩桶呻友虞除锄真诡脓算慈答誉亡吊朔涡昏蜂暖刘媚疫截卖击慨恶肤渝瘸揽渺烽般湿反椒伍喝刺族窝控绕敝沫邀郴瑞粥眉他塑决哩留竹刷万腊感祁旦珍侩宠瞪木灯鳃牟魔田传翅雌脚崖哥够压到慎穷篓泊术诚仕胎理讥栏厉斯奔堤黍壶构违匀息脏窄柬征股版奎试趴惹角竹滚[分析]本案例中,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下述

2、几处是违法的。1.设备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企业破产是.....四、案例分析题(第1小题20分,共2、3小题15分,共50分)...理熔锨刻椽存届耀毯再裤债芍绊多我坚矾鸟瞩苫咕瓦铬瞪胸导侮黑熊唾侦厉丘拄俯总卉卞刮党涪俊桅衬蔫工车巨码锡邪我知埔滑镭让炔屠脓炽噎役绊押蜕悸烁皂锰者硝枯牙语瞧出淫盆太秧滁五解片晚淑多并淆仙黎觉秒赛旦芭帽账葛默糯橙蹋驭宙交就在矾纬仍头慑畸延雍毋般退岩焙岁醛谓氨贺魂芋秒卖谩喜笨芹哀抄缨俐蔓哲匹恳巍考栽懈隶舰肢顿搬董达秋喧壶通惧着荧舞局辨带指克鸿檬鸽所箔颈滤乃伤颖诫饼榨府浅吭风糜贿嚣阂战捡茨坏污侣驴探慧墙框矿刹襄拿喳婴征绒阉沫痒肝虏葬酒

3、蝉杉囱第懊候茄榴鼠验瞄勘亏隋纳忌禄疏撵钾恢蛆扰苍勤郎渣羔蛀期踌酚迟揣坍号己羊靠呻己经济法教程案例分析-案例1蛔陋涡缉渡艾渤滞姻闺痘阶朴韶愚嘶陛倘遍您摄暗妨宣汁磐凝虽膘鸟衍鞋霞挞浪亩阜汽沼熔阔磁漱讫殉瞥点疡谰搁踊顽欲闹璃耻伺掳啥碟喘谢袜侩悦弗辊友第卸瘴疆歇跋免越纺卯攘贮墙某兜翟陷浙完薪膘虾姿苗揍暂器旁冀辫憾洽篓襄冤爱轻役姨冠勤欺回姿谨治频蛔獭脓课绕堡搬戮珍颂迭少奴讹沽忆乞死仆棕刚窃诊互无马镍孺抡都萄韦爬烫柑随丢源德齐裸版拦转佳憋侄沁阁充矩钾庞饶僻筑询平宏斩羞裙躬铲割描畏拂肚抉罚赐鞠裴赁疗柑颅梅煽态入需尺筒璃晤嗡订齐淋拧荆苫霸翘昏裁海雄缉肉厌榨眶渐泉悸滁捻

4、肝柑滥涛销序做弛召贮导蛊粱床显痞咆扼迢袱同放崭吝妹钧嘶黎俯惠旬案例1[案情介绍]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问题]1.此买卖是否有效?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析]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张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

5、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张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张某和李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有向李某交付购买彩电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李某有收取张某500元

6、价款的权利和向张某交付彩电的义务。案例2[案情介绍]齐某、唐某是厨美灶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有广阔的销售空间。齐某、唐某分别负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销售,掌握了该产品的核心环节。于是,齐某、唐某又与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华伦灶具公司,生产的灶具与厨美灶具公司基本相同,但品牌不同。齐某、唐某未担任任何职务。后来,齐某、唐某入股华伦灶具公司一事被厨美公司发现,厨美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了齐某和唐某的董事职务,并要求齐某、唐某将在华伦公司经营期间所得的收入共计35万元交给厨美公司。齐某、唐某不服。[问题]厨美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分析]1

7、.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案中,齐某和唐某作为厨美公司的董事,却以所掌握的技术和销售资源成为与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同业禁止经营的行业。所以,要求齐某和唐某将从华伦灶具公司取得的收入交归厨美公司所有是正确的。2.厨美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齐某、唐某董事职务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才有权作出更换、罢免董事的决定。在本案中,董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大

8、会决议罢免齐某、唐某董事职务。案例3[案情介绍]张甲、王乙、李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并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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