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

ID:33432003

大小:815.51 KB

页数:40页

时间:2018-05-23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_第1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_第2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_第3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_第4页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商事仲裁法教学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九章国际商事仲裁法争议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可以反悔不?可以上诉不?鼓励调解原则!WTO争端解决机制磋商翰旋、调解、调停仲裁专家小组审理上诉审查第一节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特征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合意,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作为仲裁者的第三者审理,由其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和制度。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自愿性约束性国际性秘密性仲裁协议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巴黎伦敦国际仲裁院伦敦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事仲裁院瑞迪美国仲裁协会纽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第二节仲裁协议适用仲裁程序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

2、款,都不具备的话只能起诉不能仲裁。仲裁协议的表现形式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实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条款实例仲裁协议内容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仲裁地点仲裁规则仲裁效力如果仲裁协议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怎么办?1,重新协商2,协商不成,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效力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效力对法院的效力对主合同的效力仲裁条款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仲裁裁决

3、的承认执行《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该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但,依照裁决被承认地的程序规则予以执行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将外国裁决作为司法判决将外国裁决作为合同之债将外国裁决作为本国裁决拒绝承认和执行的理由1,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过程违反正当程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收回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对于红罐王老吉的商标权。香港及海外王老吉国内王老吉两个权利人广州药业王泽邦家族加多宝集团王泽邦家族广州药业三方角力Backto1949广州王老吉香港王老吉归入广药集团由王家后人经营陈鸿道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集团香港同益药业与广州药业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获得王老吉配方与广州

4、药业合资成立王老吉药业1995199720054次商标许可协议1997年许可协议2000年续签协议(许可期限:2010年5月2日)2002年补充协议(许可期限:2013年5月2日)2003年再次补充协议(许可期限:2020年5月2日1997年协议中双方约定2000年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香港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商标保护期限10年,可续展许可使用期限<10年在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2年至2003年,鸿道集团又与广药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赁时

5、限延长至2020年。行贿受贿通过行贿订立的协议有效?无效?在广药与香港鸿道集团最初签订协议时便约定:租赁使用王老吉商标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可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条款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料;2011年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2012年5月14日,广州药业发布公告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6、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仲裁过程加多宝的后王老吉时代1,申请红罐包装外观设计专利2,宣扬自己拥有正宗配方3,重新树立自己的品牌中国A进出口公司与日本B公司达成一项出口苹果的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争议,提交给中国的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日本B公司向日本大阪市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仲裁机构作出了有利于日方的裁决。问:日本某仲机构的裁决是否生效?本案应如何处理?合同的仲裁条款选择的仲裁机构为中国

7、的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但日本B公司向大阪市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日本大阪市某仲裁机构无权受理该案件。因此日本大阪市某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无效。本案中,中国应拒绝承认和执行该裁决。北京市鸿运食品公司与美国某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罐头的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合同履行中,双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就协议解除了合同。但对以前的争议如何解决仍有异议。问: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本案该如何处理?仲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