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

ID:33405211

大小:45.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2-25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_第1页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_第2页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_第3页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_第4页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_第5页
资源描述:

《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金、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有限公司(营运中心)管理区域:SZ-分销城市:协议编号:签订日期:2010年月日5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协议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扬舜凯地址:                  邮政编码:518000联系电话:0755-83766175           传真:联系人:                 网址: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鉴于乙方拥有合法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权利为前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2、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谋发展及维护双方的合法经营权益,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巴马天寿泉渠道合作伙伴管理规范文件2010-2-1》(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乙方申请成为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甲方的规范,经甲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渠道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乙方销售或提供的甲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

3、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甲方授予乙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乙方获得了甲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甲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乙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甲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甲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代理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予乙方"渠道合作伙伴"资格,由乙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巴马天寿泉的分销业务(以上分销业务项目依据《巴马天寿泉分销合作伙伴产品价格》为准)。第二条《中国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体系与管理规范2010-2-1》作为本协

4、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乙方及所有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1、在协议期限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GB-)的“巴马天寿泉”系列产品,提供产品进入市场的合法手续及相关的认证检测文件,并保证按时供货、保证该产品在保质期限内的质量;3-1-2、在协议期内,甲方保证向乙方所供产品的生产日期不超过两个月(从生产日期算)否则乙方有权拒收。3-1-3、甲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产品、促销、推广、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和支持

5、;53-1-4、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公司产品行为有监督权,包括业务人员对产品知识的掌握,产品销售渠道,销售进度,促销方式,产品保管及运输情况及经营中存在的其他问题;3-1-5如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理;若甲方产品在乙方区域内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调换产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1-6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乙方(一般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经常提供有利于销售产品的意见,以便于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3-1-7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

6、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3-1-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巴马天寿泉与价格体系》和《中国巴马天寿泉合作伙伴体系和管理规范2010-2-1》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甲方会提前15天发送传真、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3-1-9对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只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3-1-10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

7、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1依照甲方规定业务享受甲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乙方销售甲方系列产品的价格(零售价)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公开市场指导价,乙方每次向甲方下订单及进货时,其数量不能低于500箱。3-2-2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外进行公司产品经营、销售。3-2-3乙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巴马天寿泉————分销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