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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
2、属研究论文农村土地的归属研究论文 [摘要]目前,在对农村土地征收或征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和虚化造成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规定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理论和实际脱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应该是农村某一区域或社区内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成员覆盖该区域全体成员的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这个区域可大可小,目前以自然村较为合适。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既有别于村委会,也有别于农村的其他各种经济组织。 [关键词]农村;农民;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权 Abstract:
3、Atpresent,therearelotofproblemsintherurallandcollectionandexpropriation. Oneofthemainproblemsistheconfusedlandownershipastherelatimicorganizationthatlandisusedastheirmain;mavillagecommitteeandtheotherformsofruraleconomicorganization. Keywords:country;farmer
4、;collectiveland;farmercollectivity;ownership 在谈到农村土地时,我们习惯称其为“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和“土地”三者之间在此已经形成了固定的词语组合关系。在此情况下,人们就产生了一个思维定式: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这是它唯一的所有权主体吗?“集体”又是什么?长期以来,理论界对这个“集体”就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由此引发了现实中对农村土地处置和收益分配的大量纠纷。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这个“集体”的性质不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和虚化造成的[1]。只
5、有确定了土地的归属,有可靠保障的所有权才可以进行正确的计算、比较和交换[2]。笔者通过对不同观点的归纳,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结合现实情况,谈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认识。 一、三种基本认识 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人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认识也各不相同。基本的认识有三种: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和归农民个人所有。 归国家所有 这是从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权而言的。事实上,我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说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有部分学者支持,二是长期以来的
6、既成事实。土地到底是国家的,还是农民的?有学者认为,土地的最终权力应当在国家手中,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3]。实际上,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强制征用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使之成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时候,农民在是否同意征收、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农民安置等方面,都没有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力和能力,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权和有关农村土地的发展权实际掌握在国家手中。尽管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但事实上对农村土地的处置最终是国家说了算,是
7、各级政府说了算。从建国初期政府将农村土地分给农民,到合作社时期将土地收归集体所有,上世纪70年代左右又在农村将大量集体土地划出来建国营农场、林场和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用地等等,再到后来的包干到户、联产承包,事实上都是政府的直接行政行为,都是各级政府在直接操作。 根据有关学者组织的调查,针对“你耕种的土地是谁的”这样一个问题,60%的农民选择属于国家的,27%的农民选择属于村集体的,7%的农民选择属于生产队的,6%的农民选择属于个人或属于其他人的。其中,认为“耕地属于国家的”情况比较均衡地分布在各调查地点[4]。
8、因此可以看出,现实中认为农村土地属“国家所有”的并不在少数。2006年,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以后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认为一些城市违法用地事件超过90%都与地方政府有关[5],也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另外,现在国家征收或征用的农村土地只给地力、地上损失补偿费和失去土地的人口安置费,不包括土地本身的价格,实际上也是只承认农民或集体对土地的使用权,否认其拥有土地所有权。 归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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