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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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卷摇第3期中国发展Vol.8摇No.32008年摇摇9月ChinaDevelopmentSep.摇200863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探究吴兴国(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合肥230053)摘摇要:理论界对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等研究较多,而对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研究较少,尤其是农地发展权,其主体是农民集体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理论研究鲜有涉及。该文提出在土地征收中,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征地补偿费的受让主体,并且土地发展权归属农民集体。关键词:征地补偿费;农地发展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2、人;农民集体中图分类号:F301.0摇摇摇文献标识码:A摇摇摇文章编号:1671-2404(2008)28-0063-05摇摇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了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尽管该法条规定,地上私有财产权和补偿的概念。《宪法》第13条第3款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对安置补助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或者征收并给予补偿。冶这

3、次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宪法》修改的规定,虽然在某些内容和提法当中还人员的保险费用,但其前提是土地被征收的承包人有一些模糊和欠缺,但这些规定为我国今后农村土并不能直接从征收方获取。换言之,依立法原意,在地征收补偿制度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宪土地征收法律关系中,集体经济组织是被征收方的法》上的基础和保障。在我国,土地征收不仅征收唯一主体,土地承包经营人并不是独立受补偿的主了土地的所有权,还连带地征收了附着于土地之上体,而是作为集体的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受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们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

4、人应我们认为应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于集体该成为土地征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独立地获得补偿;的受偿主体对待。而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除了用土地补偿费给予补1.1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成为独立的受偿主体,符合偿外,还要通过赋予其主体土地发展权加以体现。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来加以保护的立法目的1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是征地补偿费的独摇摇我国以前包括《土地管理法》以及《民法通则》立受让主体在内的法律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来对待的。沿袭此立法思路,《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法摇摇《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6条规定:土地补规将土地承包经

5、营权人排除在征收法律关系当事人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之外。正是认识到债权的保护力度没有物权的保护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力度大,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处置存在很多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弊端。正是秉承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来对待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而予以保护的立法宗旨,2003年3月1日正式生效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的《土地承包法》推动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而200

6、7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作为财产基本法的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物权法》更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予以了明确规制。这两部法律的出台和正式实施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了承收稿日期:2008-05-09作者简介:吴兴国,(1974-),安徽宿松人,现任安徽省社会科学包经营权由债权性质向物权性质的转变,土地承包院法学所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民商法学、农村法制等方经营权成为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已经有了明确的法面的研究。Email:wxglaw@163.com律依据。土地承包经营

7、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下位权64吴兴国: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探究利。而用益物权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排他物权系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没有所有权性。用益物权人不仅可以排除一般的人对于其行使就不会有用益物权。所以,如果不赋予用益物权以用益物权的干涉,而且用益物权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那么,用益物权就会因所有人可以依据用益物权直接对抗物的所有人对其权利的行使所有权而无法行使,从而使用益物权的设定失非法妨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也就去意义。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权利。但是,必然具有排他性。不

8、仅可以排除第三者如政府在实用益物权的这种派生性并不影响用益物权作为一种施征地行为时的非法妨害,而且也可以抵制作为所独立的财产权的存在。用益物权一旦产生,就具有有人的集体组织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的侵害。很遗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其权利人就在设定的范围内憾的是,尽管《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先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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