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

ID:33306152

大小:111.51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2-24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_第1页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_第2页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_第3页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_第4页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做好国家的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精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企规发〔2013〕35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宁波市不发):根据工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3〕65号)要求,现就我省2013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再创

2、新优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47号),以提高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促进小微企业上规升级为目标,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专精特新发展,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推动我省中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创新发展和集约发展。22二、支持重点(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1.制造水平提升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新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支持现代装备制造业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中小微企业装备制造水平。2.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重

3、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的项目,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3.专利补助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创造和运用专利技术,重点支持科技人员携带和运用专利技术创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4.信息化应用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深化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应用,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安全可靠软件和信息技术提高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电子商务、管理水平,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服务的项目。5.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

4、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产品特色明显、协作配套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226.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围绕我省确定的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核电关联产业等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及其协作配套的项目。(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为满足小微企业创业发展需求,特别是为创新型、创业型、科技型和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创业空间的各类创业基地,改造

5、现有场地、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项目。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质量、标准、设计、信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市场拓展、科技成果转化、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和机构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和物流信息平台改造项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诚信平台建设项目。223.创新、创业服务项目(统称服务项目)。重点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信息化

6、服务、检验检测、质量控制、设备共享等创新服务项目;为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创业咨询、创业场地及设施等创业服务项目。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培育扶持和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统计运行监测等培育与运行监测服务的项目。支持主要为产业集群集聚区内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产业集群窗口的建设和改造项目。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操作办法》

7、(浙财企〔2012〕257号,以下简称“《操作办法》”)有关要求,且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支持重点”为“(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下各类项目的,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原则上要求进入国家或省中小微企业培育与运行监测平台,今年重点向新上规的小微企业倾斜。申报其他项目的,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1.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须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专利补助项目、信息化应用项目

8、除外),属于2013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22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2.其他条件  (1)制造水平提升项目,要求企业采用与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或者具有2010年以来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  (2)研发能力提升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