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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2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项目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分值(一)组织领导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3、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1、组织机构不健全;2、无年度责任分解、工作意见、总结;3、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于两次;4、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5、未与基层单位和副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6、对单位和部门未开展自查和考核的;7、发生党风廉政建
2、设方面问题,应追究未追究的。10分(二)主题活动与宣传教育按省州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1、宣传教育活动无计划,落实不实,效果差的,扣3分;2、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的,扣3分;3、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少于两次或无记录的,扣2分;4、未如期完成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任务的,扣2分。10分(三)党员干部廉洁自律1、严格执行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
3、干部带头勤政廉政,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2、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经会议决定。3、按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在一定范围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 4、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等制度。5、认真抓好基层单位和部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5、党务公开工作有方案、有机构,有公开目录并按规定公开相关内容。1、制定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年度工作方案(1分);围绕《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开展学习、教育、宣传活动(2分
4、)。2、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中规定的52个不准。⑴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⑵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或以各种名义借机敛财;⑶违反规定公费出国(境)旅游;未经审批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旅游、考察学习的;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⑸借过生日、职务升迁、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参军之机收钱敛财及违反廉洁自律其他规定的。发现一起扣5分。3、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正职每人次扣10分;副职每人次扣5分。4、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规定进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的,发现一起扣5分。5、无党务公开方案扣5分,未及时上报方案扣2分;无党务公开栏扣3分,
5、无公开内容扣2分。20分(四)查办案件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氛围。 2、组织协调管辖范围内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3、严格执纪,确保案件质量。 4、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1、对责任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查、不办的,每件扣2分。2、对涉及市管干部及重大违纪问题的举报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处理的,每件扣5分。3、阻扰执纪执法机关办案或包庇违法违纪人员,每起扣5分。4、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5、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失、泄密,
6、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每起扣5分。6、对违纪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处理或执纪失严的,每件扣5分。10分附件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3项目考核内容考 核 标 准分值(五)纠风治乱工作1、认真抓好本单位、部门纠风治乱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任务。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查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1、纠风治乱工作不力,在政行风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每查实一起扣5分。2、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被市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市级以
7、上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加扣5分。10分(六)治本抓源1、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加强财政支出管理。3、认真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4、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所有权出让、产权交易和“一事一议”四项制度。5、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市委2009第25号文件规定,全面推进“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各项制度,落实巩固、完善和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六步工作法”。1、行政审批程序不规范,办事效率低,群众不满意
8、,被投诉并查实的,每项扣2分。2、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违反规定开设银行帐户或设立小金库,每查实一项扣10分。3、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或发生用人失察等,每起扣5分;提拔任用干部未征求市纪委意见的扣2分,未进行廉政谈话的扣2分。4、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组织不健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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