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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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备课纸第页共页课题模块六法治社会培养法律意识造就现代公民课型多媒体讲授学生讨论授课班级电信09C1电信09C2电信09C3商日09C1商日09C2电子09C3电子09D1电子09D2授课时数2教学目标通过本专题中这一部分的教学,帮助大学生知晓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努力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教学重点(1)如何正确认识学法、知法与护法?(2)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教学难点(1)如何正确认识学法

2、、知法与护法?(2)如何理解和区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学情分析对于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法的本质和特征,学生知晓的不多,法律意识的培养就从这儿开始了。教学效果教后记教师备课纸第页共页模块六法治社会名人名言: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当这确立于人的心智并得到实现,便是法律。一.培养法律意识造就现代公民l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案例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某人某天见了老师没有主动热情地招呼、问好,于是人们谴责他,说他没有礼貌;某人在十字路囗正好遇见红灯,其视而不见,直接闯过去了,结果被交通警察

3、罚款;某人在用人单位上班迟到了,结果用人单位扣减了其报酬,......。提问:为什么这些行为受到的惩罚各不相同?总结:这些行为之所以受到不同的惩罚,是因为这些规则的性质不同,第一种规则是道德,第三种规则是用人单位的规章;而第二种规则是“法”。那么什么是法?违反法有什么后果呢?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法”首先是指一种实在的社会现象,其次是描述这样一个社会现象的概念和名称。(1)现代意义上法的概念是: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证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

4、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2)“法律”一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使用。广义上“法律”与法的概念相同。在狭义上使用时,“法律”一词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3)法的基本特征²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教师备课纸第页共页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以预测性。它所调整的是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关系)或交互行为。其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表现在法律规范通常是由行为标准和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两部分组成的。一是规定了人们可以做什么(允许人们这样行为),应该做什么(要求人们必须这样行为),不应

5、该做什么(禁止人们这样行为)。二是规定了各种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即违背了有关规定如何处理。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这样严格的模式。²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这是任何国家法产生的两种途径。所谓法的“制定”是指原来没有这样的行为规范,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由国家机关在他的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创制含有不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指成文法),如宪法、各部门法律、法规等。由于各国的国体和政体不同,国家制定法律的机关和方式也有所不同。所谓法的“认可”是指原来的这种行为规范早就存在于社会之中,并且已经在实际生活中起着一定的规范作用,

6、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加以承认,使其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就使法具有了“国家意志”的形式。这一特征明显地表明了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例如道德、宗教、政党、或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以及习惯礼仪等)的差别。²法以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法律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是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主要内容的。这里讲的“人们”是泛指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个人、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至国家本身。这里的权利和义务也是泛指,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就是指人们享有法律上的权利。“应该这样行为或禁止这样行为”——教师备课纸第页共页就是

7、人们承担的法律上的义务。任何人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请求国家保护,任何人如果违背法律规定,国家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法的这一特征,表明法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其一,法不能始终为人们自愿地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守。其二,法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适用。法律是普遍的、一般的规范,而要由抽象的、原则的规定到具体的、切实的运用,就不能离开国家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法官、检察官)。所以,正如列宁所言:“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的机构,法权也就等于零。”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法的本质是什么?

8、这是法学中最基本、也是最复杂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这个问题做出了科学的回答。马克思主义认为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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