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3178530
大小:74.50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9-02-21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章程—31—目录序言…………………………………………………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权利与义务…………………………………4第三章教育形式、办学规模与专业设置……………6第四章学生……………………………………………7第五章教职员工………………………………………9第六章管理体制………………………………………11第七章学校与社会 …………………………………29第八章经费、资产及财务管理………………………30第九章学校标识........……………………………31附则…………………………………………………31—
2、31—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上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教育部备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上饶市政府。学校是由原上饶市工业学校、上饶市农业学校、江西省文艺学校上饶分校等三所中等专业学校于2004年合并组建成立。学校的校训为“方正、宏大、精深、和谐”,学校的发展理念是“校园美、校风好、质量高、发展快”;学校的奋斗目标是“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高职院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实现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上饶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ShangRao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英文缩写为“SRTC”。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旭日北大道358号。第四条—31—学校由上饶市人民政府举办,是独立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重点面向上饶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五条学校坚持以育人为使命,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按照“校企合作办学,工学结合成才,教
4、育实践育人”的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学校举办者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管,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提供和保障学校的办学资源,保护学校事务不受校外机构、组织、个人的干涉。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按
5、照学校章程管理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二)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三)根据社会需求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确定各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31—(四)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并依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检查教学活动,考核学生成绩。(五)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法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六)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管理和使用人才,
6、评审和聘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其他职工;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不断完善奖惩机制。(七)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依法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八)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依法与其他教育机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联合办学和合作办学。(九)依法自主开展与海内外高职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7、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为受教育者或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接受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评估。—31—(六)依法接受举办者、主管部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七)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八)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教育形式、办学规模与专业设置第十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主,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根
8、据需要,经过批准举办其他学制的高职教育。第十一条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适时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第十二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